通過典型自由港國際比較可以發現, 自由港是一定經濟社會歷史條件下的產物, 有明顯共性特征, 也有各自特色。自由港不僅是面向世界開放的窗口, 更是借助國際資源促進國內經濟發展的有效途徑。自由港并沒有固定的管理運營模式, 法律制度也不盡相同, 各自由港根據獨特的發展道路和基本國情或區情, 形成各具特色的高效運轉模式。中國特色自由貿易港的探索也要以基本國情為遵循, 以國際典型自由港長期發展形成的同質性為切入點, 形成自由貿易港的基本內核, 盡快補齊中國建設自由貿易港的短板, 在自由貿易試驗區成功經驗基礎上建設好自由貿易港。

(一) 自由貿易港的選定及軟硬環境建設
1.選定區位優勢突出的港口設立新的自由貿易港
2018年4月, 黨中央決定支持海南全島建設自由貿易試驗區, 支持海南逐步探索中國特色自由貿易港建設。2018年11月5日, 習近平總書記在首屆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開幕式上向世界宣布:“中國將抓緊研究提出海南分步驟、分階段建設自由貿易港政策和制度體系, 加快探索建設中國特色自由貿易港進程”, 預示著建設中國特色自由貿易港的探索將提速, 僅靠海南自由貿易港單點突破無法滿足我國打造對外開放新高地的迫切要求, 以及將國內巨大市場與國際市場相連的強烈現實需求。為此, 除海南外, 可優先在區位地緣優勢突出、連接國內國際市場的港口再選定2個自由貿易港。如果可行, 首先選定亞太地區門戶和世界第一大港所在的上海建設自由貿易港, 強化其配置國際資源的能力及對長三角城市群的輻射帶動作用。還可以選擇東北亞中心大連建設自由貿易港, 促進中日韓自由貿易區早日建成。
2.加快推進自由貿易港的集疏運體系建設
近年, 我國港口基礎設施現代化、智能化建設速度較快, 上海港硬件設施已處于世界領先水平, 但是, 集疏運體系的建設相對落后。集疏運體系是國際典型自由港長期穩定發展的基礎性條件, 為此, 應大力發展海鐵聯運、江海聯運、多式聯運, 建設水上高速公路, 實現多種運輸方式的高效銜接。同時, 通過提高物流效率、適當減少港口收費等手段降低自由貿易港的集疏運成本, 使其與國際典型自由港相比仍具有競爭力, 提高對國際資源的配置能力。
3.加強自由貿易港相關法律建設
我國在透明、清廉、公正的法治環境方面存在較大差距, 對于以資源自由流動為發展根本動力的自由貿易港具有阻礙作用, 加快推進自由貿易港的法治化建設勢在必行。應制定出臺《自由貿易經濟區法》, 在法律上確立自由貿易港、自由貿易試驗區的功能、定位, 特別是自由通航、自由貿易的核心功能, 對自由貿易港期限、投資、貿易、金融、人員流動、知識產權保護等方面做出框架性規定。采取國務院各部委集中授權的方式化解自由貿易港先行先試中產生的上位法“天花板”效應。進一步規范各級政府權力清單, 壓縮政府官員尋租設租空間, 減少對自由貿易港的非市場性干擾。
(二) 營造自由開放的自由貿易港經濟環境
1.打造開放便利的國際貿易環境
將自由貿易港內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平臺與中國香港、新加坡等自由港貿易平臺進行對接, 提升國際貿易便利化水平, 通過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匯集信息強化口岸管理部門的事中事后監管。遵循國際自由港的自由通航慣例, 對進出船只和貨物給予最大限度自由, 免于實施慣常的海關監管, 實現真正意義上的“一線放開, 二線管住”。進一步優化進出口貨物流程, 通過信息化、智能化手段繼續壓縮通關時間, 提高通關效率。自由貿易港開放平臺必然吸引國際資本進入, 在投資自由化方面著力落實2018版負面清單45條特別管理措施, 重點解決自由貿易試驗區實踐中對外商投資“準入不準營”問題, 將我國高水平全方位對外開放落到實處。在金融開放創新方面, 可允許自由貿易港開設自由貿易 (FT) 賬戶, 將上海自貿試驗區FT賬戶的成功經驗復制到自由貿易港, 推動離岸金融的發展。
2.大規模降低企業的稅費負擔
目前, 我國總體稅費負擔偏高, 擠壓了企業利潤空間, 對要素和資本流入中國市場起到阻礙作用。為此, 應在全國實施更大規模減稅降費, 將減稅降費措施落實到位, 確保企業從中獲益。在普遍減稅的基礎上, 在自由貿易港內實施更加優惠、靈活的稅收優惠政策。自由貿易港不僅對大多數貨物免征進口關稅, 還可對港內注冊的高新技術、港航物流、先進裝備制造等產業實行更為優惠的增值稅、企業所得稅稅率。還可通過稅收抵免政策的靈活運用, 鼓勵自由貿易港內總部經濟的發展。
3.進一步優化自由貿易港內營商環境
近年來, 優化營商環境的多項措施取得顯著效果, 最近一年我國營商環境國際排名大幅上升。但是, 與典型自由港所在國家或地區的營商環境比還有不小差距, 且該報告只以北京、上海為樣本, 并不涉及其他省市。自由貿易港應將打造法治化、國際化、便利化營商環境作為重要任務推進, 促進投資自由、貿易自由、人員往來自由, 對貨物、資金、人力資本形成較強吸引力, 形成具有國際競爭優勢的開放平臺。
(三) 自由貿易港與自由貿易試驗區、城市、區域互促共進
1.實現自由貿易港與自由貿易試驗區的聯動發展
我國自由貿易試驗區已在轉變政府職能、投資自由化、貿易便利化、金融開放創新方面取得顯著改革成效。可參照新加坡、迪拜自由港與自由貿易區協同發展的國際經驗, 建立自由貿易港和自由貿易試驗區的“雙自聯動”, 自由貿易港所吸引的國際資源可在自由貿易港和自由貿易試驗區內統籌布局, 建立快速聯動機制, 自貿試驗區為貨物提供保稅環境, 自由貿易港完成貨物向世界各國轉運, 實現自由貿易港、自貿試驗區互相促進的新局面。
2.促進自由貿易港與所在城市的互動發展
國際典型自由港發展實踐證明, 自由港是帶動所在城市乃至國家經濟發展的引擎。自由港的長期發展, 不僅強化了所在城市的貿易、金融、流通等功能, 還以對資源的巨大吸附力促進制造業發展, 成為城市乃至國家經濟的重要支柱。應大力促進自由港與所在城市互動, 通過現代自由港所具有的貿易、金融、流通等功能, 帶動城市相關產業發展。自由貿易港的發展, 也會對城市相關產業產生較大需求, 促進城市制造業, 以及金融、物流、保險、通信、信息等現代服務業的發展。
3.推進自由貿易港對所在區域的輻射帶動
經過幾十年的發展, 國際典型自由港已經成為區域性乃至國際性貿易中心、航運中心、金融中心, 有的還成為制造業中心。典型自由港的國際經驗表明, 自由港不僅具有集聚國際資源的吸引力, 還具有對所在區域的輻射力和帶動力。可建立中國特色自由貿易港與整個城市區域互動發展機制, 在城市區域內配置國內國際資源, 以自由貿易港為平臺推動區域高水平對外開放, 帶動城市區域內產業向全球價值鏈高端攀升。
中機院致力于各類自由貿易區(港)、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口岸經濟區、臨空經濟區、陸港經濟“一帶一路”發展項目的研究、規劃及招商運營。先后為滿洲里、天竺、楊凌綜合保稅區進行規劃;于北京新機場、武漢、張掖等地規劃臨空產業經濟建設;于成都、菏澤、安寧等地規劃陸港經濟產業建設;為泰州、孝感、貴陽、霍爾果斯等地進行經濟開發區規劃。均獲得了客戶的高度認可,成為當地產業(園區)經濟建設的行動綱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