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排放具有一定的外部性,對于造成排放的經濟主體及消費者來說,其后果需要數年甚至數十年才會顯現的碳排放并不會對自身造成即時、明顯的消極影響,因此減排的內在動力并不足。而通過經濟手段將碳排放量化、資產化,通過市場機制使其對生產消費成本產生直接影響,就能夠將這樣的外部性向內部轉化,成為主體主動減排的內在動因。
為此,首先要做的就是將碳排放量化并定價。碳排放權交易系統(ETS)是碳定價機制的其中一種,另一種叫做碳稅。這二者都有明確的碳價,并且相比于需要建立起一整套政策與交易體系的碳排放權交易,碳稅的政策成本更低。因為可以在有了確定的碳價格之后直接向相關產品或服務收稅,而具體排放多少則由市場決定。
由于政府很難在設定碳稅價格時就非常準確地預測企業對這一價格的“耐受”程度,所以碳稅對排放總量的控制力并不強,減排效率較低。
而作為一個基于市場的節能減排政策工具,碳排放權交易體系中的各行業排放溫室氣體的總量限額一般由政府設定,并將排放權以配額的形式發放給控排主體。我國目前的采取的是相對總量控制的配額計算方法,根據發電總量確定當年的配額總量,再根據各主體單位的發電機組情況按比例分配。基于控排主體實際排放量與配額之間可能產生的不匹配,配額可以在市場上發生流動和交換從而產生經濟效益。同時,通過總量限額的逐步收緊驅動控排主體自發進行能源結構低碳化轉型,減排效率相比碳稅會更高。
在這樣的機制之下,排放的總量是確定的,而碳價格則是在配額交易的過程中形成的浮動價格。華寶證券認為,由于可以在覆蓋范圍、價格機制上進行互補,這兩項政策可以結合使用。
生態環境部副部長趙英民表示,全國碳市場對中國碳達峰、碳中和的作用和意義主要體現在幾個方面:
一是推動碳市場管控的高排放行業實現產業結構和能源消費的綠色低碳化,促進高排放行業率先達峰。
二是為碳減排釋放價格信號,并提供經濟激勵機制,將資金引導至減排潛力大的行業企業,推動綠色低碳技術創新,推動前沿技術創新突破和高排放行業的綠色低碳發展的轉型。
三是通過構建全國碳市場抵消機制,促進增加林業碳匯,促進可再生能源的發展,助力區域協調發展和生態保護補償,倡導綠色低碳的生產和消費方式。
四是依托全國碳市場,為行業、區域綠色低碳發展轉型,實現碳達峰、碳中和提供投融資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