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從基礎設施、政策支持、保障制度、農村市場四方面提出推進路徑,助推農業供應鏈金融數字化轉型順利進行。
一、基礎:加快推進農村數字新基建進程
1.借力鄉村振興補足網絡基建短板。大數據、信息通信與物聯網技術是農業供應鏈金融數字化轉型順利進行的底層基礎設施,更是獲得農民數字足跡、解決農民對數字化農業供應鏈金融工具排斥的重要途徑。因此,應借助當前新一輪鄉村振興和第五代移動通信網絡建設的歷史機遇,依據實際需求適度加大農村地區數字基礎設施建設的財政投入力度。與此同時,持續推進網絡進村進程,鼓勵電信運營商加大鄉村地區的網絡基建,借助激勵政策輔助其降費提速,降低農村小微經營主體利用各類數字金融設施的成本,彌合數字鴻溝。
2.加快農村信用信息化建設。信用體系在農業供應鏈金融數字化轉型過程中發揮著不可忽視的作用。針對現階段農村地區信用信息評價體系存在片面性的現實情況,應盡快加速農村信用信息化建設。具體來說,應構建以政府為指引、通信技術為依托、市場為主導的農村地區信用資源整合與評價體系。在具體建設過程中,政府、金融機構、金融監管部門應攜手聯合構建統一的智能化信息共享平臺,并強化征信信息系統的應用,實現跨機構、跨部門之間的征信信息互聯互通,構筑起農村地區有效的金融風險防范體系。同時,政府部門應發揮引領作用,加快建設涵蓋核心農業企業主體的信息庫,多渠道收集信用信息,盡快完善農村地區征信體系建設。
3.提升技術應用能力。在農業供應鏈金融數字化轉型過程中,金融機構作為出資方應不斷提高新基建利用水平,提升自身數據管理分析和應用能力,以便更好地服務于農業供應鏈上下游主體,減少農民對數字化農業供應鏈金融產品的排斥;還應借助自身資金及技術優勢,加大農村數字化金融創新力度,筑牢農村地區數據基礎。另外,考慮到農村數據的零散化、碎片化特點,金融機構需從線下推進與政府之間的合作,交叉印證農戶信息,構建多維度農村數據體系,進而獲取農戶數字足跡。與此同時,持續推進大數據技術在農業供應鏈金融中的應用深度,發揮其在精準營銷、智能決策、風險防控等領域中潛在價值。
二、支撐:加大農業供應鏈金融數字化轉型政策扶持
1.完善數字金融監管政策。數字化農業供應鏈金融本身是不斷創新的產物,相應的監管存在一定滯后性不可避免。監管當局必須強化對數字化農業供應鏈金融運行的監督管控,及時對出現的各類有違市場公平正義行為進行干預并總結形成新的監管策略。一方面,監管部門要積極鼓勵數字技術在金融服務中應用,為金融資源合理配置和普惠金融實施提供創新途徑便利;另一方面,創新供應鏈數字化運作流程所對應的實施標準和行為規范,對應用范圍、運用權限作出規定,制定相應行業技術標準,建立數字化農業供應鏈金融企業市場準入規則。在此基礎上,加快監管科技建設與部署監管應用平臺,實現監管數據自動化采集、風險態勢智能化分析、合規情況綜合化利用,以此筑牢數字化農業供應鏈金融制度防火墻,確保其健康發展。
2.適度運用財政杠桿進行政策扶持。針對農業供應鏈數字化轉型過程中存在的資金供應短板問題,有必要從宏觀層面運用財政杠桿進行資本引流,引導金融資金或社會資本參與到這一過程之中。具體而言,各地方政府可借助農業產業投資基金等形式,展開誘導性投資,引導金融機構或金融市場資本參與農業供應鏈金融數字化轉型進程。與此同時,加快推進財政投資股權化改革,特別是要增加農業核心企業通過股權分享項目能夠得到的收益,提升其參與農業供應鏈金融數字化轉型的積極性。
3.利用稅收調節利益。農業供應鏈金融數字化轉型過程中,涉及到出資方、農業核心企業、農民三大主體的可持續發展。在數字化農業供應鏈運行過程中,出資方與核心企業出于自身利益考慮,會選擇性地給部分農戶授信。在遭遇風險時,農業核心企業可能會將經濟損失轉嫁給農戶,使農戶合法利益受損。政府有必要借助財政稅收手段調節社會利益,使得利益分配格局良性發展。一是通過對參加農業供應鏈金融數字化轉型的金融機構實施稅收優惠政策,對因支農而增加風險的金融機構進行合理補償,調動其參與農業供應鏈金融數字化轉型的積極性。如在所得稅方面,針對服務農村的村鎮銀行、農商銀行等機構支持農戶數字化貸款服務,可給予全部免除所得稅的稅收優惠。在利息稅方面,需要區分對待,對于參與農業供應鏈金融數字化轉型的金融機構,可考慮全部免除利息稅或者繳納一定比例的利息稅。二是針對農業核心企業制定稅收優惠政策。對參與農業供應鏈金融數字化轉型的農業核心企業應根據其生態環保指標、經營性收入等指標,相應地抵扣部分或者全部的經營所得稅。對于參與農業供應鏈金融數字化轉型的農業生產核心企業,應根據土地使用與生產情況,適當減免耕地占用稅,調動其參與農業供應鏈金融數字化轉型的積極性。
三、重點:深耕金融機構在農市場
1.發揮扎根基層的優勢。出資方作為農業供應鏈金融數字化轉型的重要主體,應深耕農村市場,致力于為偏遠落后地區提供金融服務,為農業供應鏈金融發展注入更多的資金。在農村地區具有深厚用戶基礎的村鎮銀行、農商行、郵政儲蓄銀行等金融機構,應依靠傳統金融業務積累下來的優勢,有效利用農戶家庭信息、財務信息、和農戶之間建立的深厚感情與信任,繼續致力于發展數字化農業供應鏈金融,擴大對農村市場的掌控力。
2.布局惠農產品,實施精準信貸滴灌。在農業供應鏈金融數字化轉型過程中,金融機構應該根據農戶的需求,全方位布局惠農產品,降低農戶對數字化農業供應鏈金融產品的排斥與對傳統金融服務的路徑依賴。一是針對從事農產品生產與經營的個體,金融機構應積極主動宣傳數字化金融服務與產品,并圍繞各生產階段進行資金投放與回流,為農戶推薦并提供數字化短期信貸產品,減少其對數字化農業供應鏈金融產品的排斥情緒。同時,針對存在經營困難的農戶與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金融機構可通過搭建“扶貧商場+扶貧企業+扶貧農戶”的模式,構建特色農產品線上銷售渠道,確保農業供應鏈中各環節均保持資金流通,降低農戶對傳統金融服務的路徑依賴。二是針對小微涉農企業,應將產業融合作為契機,充分發揮農業供應鏈金融數字化的作用,提高流動性資金的投入力度,扶持小微涉農企業。三是針對農業核心企業,金融機構可推出“數據網貸”,與企業財務管理系統進行深度對接。這一過程中,金融機構可利用數據挖掘技術,基于核心農產品生產企業、上游供應商、下游成品企業之間的真實交易數據,智能化決策是否進行授信。
3.強化培訓提升應用能力。數字化農業供應鏈金融對農民的基本金融知識、數字技術知識、智能設備操作能力等都提出了一定的要求。而農村居民在以上幾個方面都極為欠缺,嚴重妨礙了農業供應鏈金融數字化轉型。商業銀行可聯合縣、鄉級政府,組織各級各類數字技術基礎知識和金融基本素養培訓,向農民與小微涉農企業宣講數字化農業供應鏈金融的特點和可能存在的風險。與此同時,還應鼓勵農戶利用合適數字金融平臺和產品進行閑散資金理財增值,以此獲得與之負擔能力相匹配的金融授信。銀行還應利用線下網點的便利優勢,幫助農戶在數字化農業供應鏈金融中學會選擇產品,規避自身不能承受的風險。
四、保障:完善農業供應鏈金融信貸環境
1.創新金融擔保方式。針對于農戶缺少擔保物的現狀,應通過數字技術與金融科技賦能,將一些農戶信用資產進行數據化,以打通數字信用融資的最后一公里。政府部門應設立政府性融資擔保基金,增強對農戶擔保的支持。在實際運行過程中,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需多渠道補充擔保機構資金來源,提升風險承擔能力。同時,政府部門還可以通過財政增資擴股方式,引進戰略投資者,增加擔保實力,更好地為農民信貸提供擔保。
2.建立健全風險承擔機制。在農業供應鏈數字化轉型過程中,金融機構會面臨著較大的經濟損失。針對于此,政府部門應建立健全三大機制。第一,風險分擔機制。對于滿足指定條件的融資擔保業務代償風險,政府應建立多層級風險責任分擔機制,如融資擔保基金至少承擔20%的風險責任,且金融機構同樣需承擔部分風險責任。在此基礎上,設立風險補償專項資金,分攤作為擔保方的農業核心企業風險。第二,擔保費補貼機制。對符合條件的擔保業務,由財政部門給予適當的擔保費補貼,并給予一定程度的擔保費補貼。第三,資本金補充機制。央行可鼓勵各級政府按照實際情況,向融資擔保機構持續補充資本,降低金融機構放貸風險。
3.積極納入農業保險機構。農業保險機構的介入無疑有助于消解放貸機構疑慮,降低供應鏈各主體風險。作為主導方電商平臺、銀行或是核心企業應積極對接農業保險機構,圍繞契約內容,探索形式多樣的保險服務,切實解決農業供應鏈金融各主體后顧之憂。(作者:胡曉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