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記者從鄭州市政府法制辦獲悉,《鄭州市電子商務監督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已于日前擬定完成,并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辦法》明確了鄭州市重點支持的電子商務企業類型和具體的支持措施。有關單位和個人如有意見和建議,可在2018年9月6日前反饋至市政府法制辦。
電子商務發展納入政府發展規劃 鼓勵成立行業自律協會
據了解,為促進電子商務持續健康發展,優化電子商務發展環境,按照政府立法工作安排,《鄭州市電子商務監督管理暫行辦法》被列為2018年度政府立法計劃保證項目,屬于政府規章。
《辦法》指出,鄭州市電子商務經營活動及其監督管理遵循“合法經營、誠實守信、公平競爭、創新引領、依法監管”的原則。全市各級人民政府鼓勵傳統行業實施電子商務應用,推進產業轉型升級,實現產業融合發展;鼓勵電子商務經營者創新經營模式,拓展經營領域,提升服務水平;支持大力開展跨境電子商務,促進中國(河南)自由貿易試驗區鄭州片區、中國(鄭州)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和鄭州國家中心城市高質量建設。
《辦法》要求,各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建立市、縣(市、區)聯動的電子商務監管服務體系并與市級平臺互聯互通,發揮本市網絡商品交易監管平臺的作用,為電子商務發展營造公平公正、規范有序的市場環境。 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將電子商務發展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制定科學合理的產業政策,促進電子商務技術研發和推廣應用,推進電子商務誠信體系建設。
《辦法》同時提出,鼓勵電子商務經營者成立行業自律協會,實施行業服務和自律管理,推動行業誠信建設,引導本行業經營者公平參與市場競爭。
提供落戶獎勵政策 符合條件可減免稅收、分期繳納土地出讓金
記者了解到,鄭州市擬通過提供落戶獎勵等措施,鼓勵電子商務發展。根據《辦法》,市人民政府將對全市電子商務產業創新發展具有重大意義的電子商務相關建設項目,以及國內外知名電子商務企業在市區投資電子商務企業、園區等相關項目或設立全國性、區域性總部的,實施優惠政策,優先在市區重點區塊和集聚區、開發區安排用地。
對于經市商務部門認定的電子商務示范園區及入駐的電子商務企業,開辟綠色通道,市場監管、稅務部門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在辦證、注冊等方面提供全程辦理、引導等方面免費服務。
與此同時,鄭州市還將采取土地出讓金和稅收方面的優惠政策,減輕企業經營負擔。
《辦法》規定,電子商務經營者在基礎建設方面自主改造的,在政策范圍內可以分期繳納土地出讓金。
屬于國家、省、市示范及重點電子商務經營者按規定報經稅務部門批準,依法減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
對新入駐本市重點電子商務產業園的電子商務經營者,自入駐之日起三年內,按規定報經稅務部門批準,可減免應繳的水利建設專項資金。
屬于國家、省、市確定的行政事業性收費且授權本市確定收費標準的,按照最低標準收取。
商貿物流、大數據……十類電子商務項目將被優先支持
哪些電子商務企業可以重點被“關照”?
根據《辦法》,鄭州市將優先支持十大類促進電子商務發展的項目,分別為:
(一)商貿業、國際貿易、制造業、物流業、電子信息業、農業、旅游業等重點領域的電子商務平臺建設;
(二)推動產業轉型升級的電子商務項目;
(三)電子商務產業集聚區、示范區、走廊等的建設;
(四)公共服務、電子支付、安全認證、信用評價、物流倉儲等配套電子商務支撐服務體系建設;
(五)移動電子商務、跨境電子商務、社區O2O電子商務、農村電子商務等商業模式創新型電子商務項目;
(六)大數據、云計算、物聯網、虛擬現實、智能物流等科技創新型電子商務項目;
(七)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電子商務關鍵技術的研發和推廣應用;
(八)具有重大影響的電子商務會展等大型產業推廣促進活動;
(九)境內外上市電子商務經營者;
(十)電子商務經營者在境外設立子公司、分公司等分支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