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電動化為基礎,網聯化為條件,智能化為關鍵,共享化為趨勢的汽車產業“新四化”,正在重塑產業格局,并孕育一個汽車行業快速轉型升級的新時代。而在汽車產業謀求轉型升級的過程中,產業政策的引導發揮了重要作用,如何以新理念和新業態推進汽車產業創新發展提質增效,關乎我國汽車未來行業發展。
在日前舉辦的2018中國汽車產業發展(泰達)國際論壇上,汽車行業主管部門紛紛闡述了政策引導推進方向。毫無疑問,我們正在經歷汽車產業變革最為劇烈的進程,而隨著傳統汽車節能減排要求越來越高,必將促進新能源汽車的加快發展,而且技術融合也將帶動智能網聯汽車發展,給整個產業帶來巨大影響。
智能汽車發展戰略將出臺
當前汽車制造技術正在與信息技術、網絡技術、通信技術、人工智能技術、新能源技術、新材料技術等新技術加快融合。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產業協調司司長年勇指出,“以智能化為主要特征的新一輪產業變革正在全球蓬勃興起,制造業的智能化是大勢中的主攻方向。”
“我國迫切需要從戰略高度,對智能汽車的發展進行全面系統的戰略謀劃,以發動政府部門、龍頭企業、研究機構、行業組織等多方力量來搶抓自主汽車這種重大的發展機遇。為此,我們主動適應這種全球的新一輪產業變革的潮流,積極謀劃自動汽車的頂層設計。”年勇認為。
據悉,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已經組織編制智能汽車創新發展戰略。圍繞智能汽車全產業鏈,明確提出要著力構建六大體系:包括自主可控的技術創新體系、跨界融合的產業生態體系、先進完備的路網設施體系、系統完善的法規標準體系、科學規范的產品監管體系和全面高效的安全保障體系,引導中國汽車產業向智能化方向發展。
年勇說:“接下來我們將積極推動智能汽車創新發展戰略的盡快出臺實施。以加強統籌協調,凝聚各方共識,形成發展合力。同時我們將匯聚信息、基礎設施、汽車制造、信息、通信、互聯網和金融投資等多方力量,打造新型市場主體,推動汽車產業投資管理規定的落地與實施。”
聚焦發展氫燃料與汽車智能
科學技術部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司副司長續超前在泰達論壇上透露,“十三五”末期及“十四五”期間科技部將聚焦兩大領域,一是車載氫燃料技術的研發,強化動力電池技術的提升;二是自動駕駛、智能交通等領域的體系能力建設。
“我們沒有能力補齊所有技術短板,因此汽車產業要建立優勢,聚焦戰略性技術,關乎產業安全和技術安全的前瞻性基礎技術。”他針對車載氫燃料技術和智能汽車技術解釋說,“要通過車用氫燃料電池關鍵核心技術,以及制氫、儲氫、加氫等核心技術的研發,繼續強化先進動力電池技術、下一代動力電子器件技術。而在智能汽車領域,開展自主無人車輛、智能技術、多移動群體智能協同控制、無人車輛支撐平臺等重大任務攻關,并基于示范應用進行驗證,實現技術落地。針對技術鏈條中的傳感器、車載芯片、智能計算平臺等薄弱的環節要加強技術研發,特別是需要進一步突破自動駕駛汽車的人工智能的軟件模塊、專用芯片,以及人工智能高性能計算機開發環境平臺等核心技術,形成涵蓋車輛、基礎設施、交通環境的系統性技術鏈條。”
準入許可辦法年內發布
工信部裝備工業司副司長瞿國春在泰達論壇上透露,“為了深入做好雙積分制度的實施工作,切實加強政策實施情況的監督管理,工信部將明確下一階段積分管理制度、新能源汽車積分技術指標等內容,為行業企業提供穩定的發展預期。”
從去年開始,工信部就啟動了《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準入許可管理辦法》的編制工作。今年4月份公開征求社會意見。目前該辦法還在持續的修改完善之中,下一步將履行審核發布程序,預計年內發布。
據悉,該辦法的主要改革思路有以下幾點:一是簡化準入的許可管理,除新建企業及新產品外,對已獲得許可企業及產品的變更事項改為備案管理,大幅減少企業和產品許可事項。二是研究車輛產品系數管理辦法,鼓勵企業對同一系數的車型產品按照系統生成產品的準入,生產同一系族類的產品不需要重復申請許可,以大大減輕企業產品申報負擔。三是全面放開檢測市場,明確國務院產品質量監督部門認可和國家級資質認定具備開展車輛產品準入、檢驗所需能力的檢測單位,均可承擔產品準入的檢驗工作。四是推進集團管理的改革,鼓勵企業集團對下屬企業進行統一管理和產品規劃,對符合規定的企業集團給予簡化審查,允許集團內部代工生產,開展產品自我檢驗試點等優惠工作,包括代工、企業委托加工等事宜,也在加緊研究、落實之中。五是鼓勵創新技術和產品應用,對因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應用導致相關準入事項不能滿足或不適用于現行標準法規技術規范的,可以經過評估豁免部分,為智能網聯汽車等創新產品進入公告做好鋪墊工作。
財政支持將參照國外經驗
財政部經濟建設司副司長宋秋玲指出,“目前我國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基礎還很不牢,與全球先進水平仍然存在著較明顯的差距,而且,隨著產業規模增長擴大、對外開放,一些深層次的問題開始顯現,整個產業仍處于爬坡過坎的關鍵階段。”
宋秋玲指出,目前我國新能源汽車產業存在“四個不足”。一是技術創新不足,動力電池尚未取得根本性的突破,一些關鍵零部件仍受制于人,燃料電池汽車產業鏈全面落后,同時產品質量也與國外先進水平存在差距;二是市場機制不足,長期執行補貼政策,不少企業患上了政策依賴癥。三是基礎設施不足,充電設施仍然存在總量不足、布局不合理、接口不統一、利用率不高、安全性低等問題。四是監督監管不足,隨著汽車保有量快速增長及車輛電池的逐步老化,新能源汽車產品安全風險增大,市場上存在一致性差、可靠性不高的產品。
一邊要補足“短板”,還要警惕結構性產能過剩、市場競爭和資源環境制約可能帶來的風險。宋秋玲進一步介紹了未來財政部對于新能源汽車補貼的整體思路:“一方面,繼續堅持扶優扶強的政策導向,不斷提高補貼技術門檻,集中精力、財力支持優勢產品、優勢企業,促進優質企業和產品做大做強,加快推動新能源汽車產業供給側的改革。另一方面,充分發揮市場機制的作用、未來通行政策帶來的便利、限行限號,以及使用環節的低成本,將成為新能源汽車的主要競爭優勢。我們將落實補貼退坡方案,加快轉變支持方式,同時參照美國、德國等國家推廣新能源汽車的經驗,完善相關的補貼政策。”
二手車流通辦法正在修訂
汽車流通改革對于促進汽車市場高質量發展具有重要意義。商務部市場體系建設司處長肖榮臣在泰達論壇上介紹,“商務部在各部門支持下,積極推進汽車流通體制改革。首先,發布實施汽車銷售管理辦法,改革新車銷售體制;其次,促進二手車便利交易,取消‘二手車限遷’政策;再次,擴大汽車平行進口試點工作;最后,推動修訂報廢汽車回收管理辦法,促進汽車業綠色發展。”
目前,商務部已印發了關于促進二手車便利交易的若干意見。其中取消二手車限遷政策的工作難度比較大。這也成為此次國務院進行大督查的重要督查內容。此外,包括優化二手車交易登記程序、調低二手車貸款的首付比例、鼓勵開發符合二手車專屬保險品種、取消設定二手車鑒定評估機構的行政許可都促進了二手車市場競爭活力。目前正在加快修訂二手車流通管理辦法。
《報廢汽車回收管理辦法》修訂工作已經進入關鍵階段。將從三個方面改革:第一,取消報廢汽車回收拆解企業總量控制要求,實行先照后證制度。第二,允許汽車五大總成再制造、再利用和再流通。第三,廢除報廢機動車收購價格參照金屬市場價格計價的規定,隨行就市,由市場主體自主協商定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