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27日,國家統計局在11月26日發布了《戰略性新興產業分類(2018)》(國家統計局令第23號)。其中有大量的關于3D打印的內容,包括3D打印機裝備、金屬3D打印專用材料、醫療3D打印專用材料、3D打印設計等入選了戰略性新興產業分類。
《戰略性新興產業分類(2018)》已經2018年10月12日國家統計局第15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局長 寧吉喆
2018年11月7日
一、分類目的
根據《國務院關于加快培育和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的決定》(國發〔2010〕32號)的要求,為準確反映“十三五”國家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規劃情況,滿足統計上測算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規模、結構和速度的需要,制定本分類。
二、分類范圍和適用領域
本分類規定的戰略性新興產業是以重大技術突破和重大發展需求為基礎,對經濟社會全局和長遠發展具有重大引領帶動作用,知識技術密集、物質資源消耗少、成長潛力大、綜合效益好的產業,包括:新一代信息技術產業、高端裝備制造產業、新材料產業、生物產業、新能源汽車產業、新能源產業、節能環保產業、數字創意產業、相關服務業等9大領域。
本分類適用于對“十三五”國家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規劃進行宏觀監測和管理;適用于各地區、各部門依據本分類開展戰略性新興產業統計監測。
三、編制原則
(一)以國家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政策為指導。根據《國務院關于加快培育和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的決定》(國發〔2010〕32號),以落實《“十三五”國家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規劃》為目的,以國家發展改革委發布的《戰略性新興產業重點產品和服務指導目錄(2016)》和國家其他相關文件為主線,確定編制的總體思路、框架設計和范圍,以確保本分類內容能夠涵蓋國家戰略性新興產業“十三五”規劃的產品和服務。
(二)以現行《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 4754-2017)為基礎,對其中符合“戰略性新興產業”特征的有關活動進行再分類。
(三)注重實際可操作性,立足現行統計制度和方法,充分考慮數據的可獲得性,以保證統計部門能夠采集到“戰略性新興產業”活動的數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