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色小鎮規劃建設對促進產城融合,推動新舊動能轉換,提高新型城鎮化發展水平具有重要意義。日前日照出臺了《關于培育創建特色小鎮的實施意見》,對特色小鎮培育創建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
《意見》指出,要構建產業優勢突出,具備相應文化內涵、旅游特色和社區功能的空間發展平臺。通過3至5年,創建4個省級以上特色小鎮,6個市級特色小鎮,培育10個左右縣級特色小鎮。創建從產業結構、空間布局、功能集成、項目投資等方面提出明確要求。
產業定位方面,產業上聚焦高端制造、新一代信息技術、創意創業、健康養老、現代農業、旅游休閑、歷史經典等產業,每個鎮明確一個具有當地特色和比較優勢的細分產業作為主攻方向,實現主導產業稅收占特色小鎮稅收總量70%以上。
建設空間方面,布局在具有較好特色產業基礎的產業集聚區、美麗鄉村標準化建設示范片區或小城鎮。規劃面積一般控制在3平方公里左右,其中建設用地面積原則上控制在1平方公里左右。
功能集成方面,注重生產、生活和生態有機融合。建有提供創業服務、商務商貿、文化展示、交往空間等綜合功能的小鎮客廳。積極應用現代信息傳輸技術、網絡技術和信息集成技術,實現公共WIFI和數字化管理全覆蓋。特色小鎮要按照省級特色景觀旅游名鎮標準規劃。旅游休閑類小鎮要達到國家級特色景觀旅游名鎮標準,符合國家4A級旅游景區規范要求,建設產城人文融合發展的特色小鎮。
項目投資方面,在主攻產業內謀劃一批重點建設項目,創建省級特色小鎮原則上5年內完成固定投資30億元,每年完成固定投資不少于6億元。創建市級特色小鎮原則上5年內完成固定投資20億元(不含住宅項目),每年完成固定投資不少于4億元。投資于特色主導產業的占比不低于70%。對特色小鎮創建的政策扶持上涵蓋了土地保障、財政、融資、人才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