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色小鎮建設成農民脫貧致富載體
《意見》明確,特色小鎮是在幾平方公里土地上聚集特色產業、生產生活生態空間相融合,不同于行政建制鎮和產業園區的創新創業平臺,力求少而特、少而精、少而專、精而美,機制靈活,要素聚合。特色小城鎮是擁有一定人口經濟規模、區位優勢和產業基礎的行政建制鎮,成為農民進鎮創業、城鄉融合發展、產城人文共建、傳承特色文化的示范樣板,力求功能全、產業強、環境美,服務好,擴權強鎮,提質增效。
《意見》指出,要把特色小鎮和特色小城鎮建設成為廣大農民脫貧致富的重要載體,成為加快縣域經濟發展的有力支撐,成為新型城鎮化和經濟轉型升級的重要平臺,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和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發揮積極作用。
留存原住居民生活空間防止整體遷出
推進陜西省特色小鎮和特色小城鎮建設首先是打造鮮明特色。在建設過程中要立足區位條件、資源稟賦、產業積淀和地域特征,重點圍繞產業特色突出、建筑風格顯著、文化特色鮮明、市場特色靈活的目標,不斷挖掘差異性,培育獨特性,找準特色,定位特色,發展特色,放大特色,凸顯特色,打造符合當地實際的特色外形,沉淀小鎮獨特文化標識和小鎮精神。
其次,推進“三生”融合。立足以人為本,科學規劃特色小鎮的生產、生活、生態空間,形成“一鎮一風格”。增強水、電、路、氣、網和住房、醫院、教育、商業設施等服務功能,注意保護小鎮的歷史文化遺跡遺產,留存原住居民生活空間,防止整體遷出。要注意保護特色景觀資源,將美麗的資源轉化為“美麗經濟”。
特色小鎮和特色小城鎮建設防止房地產化
創新特色小鎮建設投融資機制,堅持政府引導、企業主體、市場化運作的資金投入模式。引領人居環境,率先在重點示范鎮和文化旅游名鎮推進全鎮域的農村人居環境整治,著力打造“美麗鄉鎮”“美麗鄉村”,使特色小鎮和特色小城鎮成為各地農村人居環境整治的示范樣板。
加快機制創新,將小城鎮管理迫切需要且能夠有效承接的行政審批、行政處罰及行政強制和監督檢查權賦予鎮級。允許鎮級按照精簡、效能、統一和管理扁平高效的原則,調整優化機構設置和人員配備,適度調劑人員編制,采取上掛下派等解決急需人才。
此外,《意見》強調,全省特色小鎮和特色小城鎮建設要堅持科學發展,防止簡單復制;堅持量力而為,防止債務風險;堅持功能配套,防止房地產化;堅持節約用地,防止資源浪費;堅持環境治理,防止破壞生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