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今年開始,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將用5年時間分類推進4類村莊建設,到2022年完成600個示范村莊建設任務。
近日,印發《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鄉村振興戰略規劃(2018—2022年)》(以下簡稱《規劃》),立足新疆實際,對全區實施鄉村振興戰略作出了階段性謀劃。按照《規劃》,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將結合南北疆鄉村發展不同階段特征,針對農區、牧區、城郊和貧困地區、邊遠山區的鄉村面貌,分類有序推進集聚提升類村莊、城郊融合類村莊、特色保護類村莊和搬遷撤并類4類村莊建設。
其中,集聚提升類村莊占鄉村類型的大多數,是鄉村振興的重點,將通過開展富民安居工程建設、發展休閑觀光和旅游服務等,進一步提升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水平,以現代農業轉型升級支撐村莊集聚提升。從2018年起,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將在南北疆不同區域每年確定200個集聚提升類村莊開展示范引領,到2022年完成600個示范村莊建設任務。力爭到2030年,60%的集聚提升類村莊基本實現農業農村現代化,到2035年全部集聚提升類村莊基本實現農業農村現代化。
城郊融合類村莊具有向城市轉型的條件,將按照村莊融入城市的要求,提升規劃建設水平,加強土地用途管控,圍繞服務城市培育發展主導產業,承接城市功能外溢、滿足城市消費需求能力,重點支持發展現代服務業和物流倉儲服務,引導部分村莊逐步納入城區范圍或向小城鎮轉變。到2022年,全區30%的城郊融合類村莊實現城鄉一體化發展,到2030年所有城郊融合類村莊基本實現現代化。
特色保護類村莊包括歷史文化名村、傳統村落、民族特色村莊、特色景觀旅游名村等,將通過發展特色產業,形成特色資源保護與村莊發展良性互促機制。到2022年,確保50%以上的特色保護類村莊整體風貌、特色民居得到合理保護,到2030年全部特色保護類村莊實現完整保護。
搬遷撤并類村莊將通過易地扶貧搬遷、生態移民搬遷等方式,實施村莊搬遷撤并,統籌解決村民生計、生態保護等問題。堅持村莊搬遷撤并與新型城鎮化、農業現代化相結合,依托移民新村、小城鎮、產業園區、旅游景區等適宜區域進行安置,避免新建孤立的村落式移民社區。搬遷撤并后的村莊原址,因地制宜還田還林還草還濕,增加生產生態空間。農村居民點遷建和村莊撤并,必須尊重農民意愿并經村民會議同意。到2019年,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將完成全部易地扶貧搬遷任務,到2022年,完成全部搬遷撤并類村莊建設任務。
《規劃》指出,目前,新疆有一半以上的人口仍然生活在農村,農業農村農民問題是關系國計民生的根本性問題,沒有農業農村的現代化就沒有新疆的現代化,沒有農村的和諧穩定,就沒有新疆的和諧穩定。
按照發展目標,到2022年,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鄉村振興的制度框架和政策體系初步健全。到2035年,鄉村振興取得決定性進展,農業農村現代化基本實現。到2050年,鄉村全面振興,農業強、農村美、農民富全面實現。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四類村莊建設規劃目標
集聚提升類村莊
到2022年完成600個示范村莊建設任務。力爭到到2035年全部此類村莊基本實現農業農村現代化。
城郊融合類村莊
到2022年,30%的城郊融合類村莊實現城鄉一體化發展,到2030年所有此類村莊基本實現現代化。
特色保護類村莊
到2022年,確保50%以上的特色保護類村莊得到合理保護,到2030年全部此類村莊實現完整保護。
搬遷撤并類村莊
到2019年,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將完成全部易地扶貧搬遷任務,到2022年,完成全部搬遷撤并類村莊建設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