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文化小康”是實現新時代鄉村振興的內在要求與必然選擇。以農村“文化小康”體現的農民主體性、農村進步性、國家發展性三重價值維度為基礎, 深入剖析當前我國農村文化建設中存在的農民主體性缺乏、政府主導性缺失、社會關懷度不夠的突出問題。提出以切實轉變農民的思想觀念、激發文化建設內生動力來加強農民的主體性與本位性;以保護與發展農村傳統文化、特色文化、優勢文化, 努力推動農村的文化傳承與文化創新來促進鄉村文化繁榮復興;以堅決貫徹落實以人為本, 滿足農民日益增長的精神文化需要來保證社會主義文化發展成果惠及所有農民, 是農村“文化小康”視域下打破農村發展困境、助力實現新時代鄉村振興的路徑依據與路徑選擇。
“三農”問題歷來都是全黨工作和國家事業發展的重中之重。尤其是21世紀以來, 農業在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歷史進程中的基礎性地位和重要性作用愈發明顯與突出, 黨和國家對于“三農”問題的思考與探索也在不斷朝著縱深的方向發展, 指導我國的“三農”工作取得了階段性的顯著成果。如今, 站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新時代的歷史起點, 黨以全新的視野明確將“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放在了前所未有的戰略高度, 這不但是推進農村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重要舉措, 更是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的必然選擇。新時代的鄉村振興是政治、經濟、文化、社會、生態等全方位、立體化的振興, 這與農村全面實現小康相輔相成。“文化小康”作為全面小康的題中應有之意, 在實現鄉村振興中扮演著重要的角色, 我們要充分認識與高度重視農村“文化小康”的貫徹落實與推進實現, 以強大的精神文化力量切實改變我國農業農村貧瘠落后的面貌, 補齊“三農”在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中的短板, 以“文化小康”助力實現新時代鄉村振興。
一、農村“文化小康”的價值維度
習近平總書記明確指出:“小康路上一個都不能掉隊”[1]19, 這就意味著在我國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中的“全面”不僅指的是覆蓋范圍的全面, 實現人人小康;也指的是輻射領域的全面, 實現政治、經濟、文化、社會、生態等全方位的小康。全面建成小康社會, 無論從范圍還是領域來講, 農村始終都是重點與難點。文化作為我國“五位一體”總體布局中的重要一隅, 它承載著我們國家和民族的精神血脈與價值追求。農村文化是農村的精神與靈魂所在, 它以其強大的內在精神動力規定著農民的生活理念、農業的發展方式和農村的建設布局, 是提升農民文化水平、堅定農村文化自信的核心, 更是轉變農業農村發展方式、實現農業農村現代化的價值引領。因此, 在新時代實現農村“文化小康”, 不但是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題中應有之意, 更是助力鄉村振興的實現路徑。全面建成農村“文化小康”不僅直接關系著農民精神家園的建設與發展、關系著農業農村現代化進程的快速有效推進, 更加關系著社會主義文化強國的建設步伐、關系著“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的順利實現。
(一) 農村“文化小康”中農民主體性價值維度
農村文化的建設與發展不僅來源于農民、依靠于農民, 最重要的是服務于農民, 農民不僅是農村文化的創造主體, 更是接受主體。這不但是由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文化的本質與優勢決定的, 更是由農民生產生活的精神文化需求決定的。人民性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文化的內在本質與特色, 文化建設與發展堅持為了人民, 滿足人民的文化需求, 保障人民的文化利益, 文化發展成果由人民共享[2]。農民作為農村文化的承擔者, 也是我國人民的一份子, 不被農民接受、認同和喜愛的文化形態、價值理念、思想觀念等文化成果, 就無法適應與滿足農民的生產生活所需, 不能發揮其內在應有作用的文化成果也就喪失了存在的價值與意義。然而, 長期以來受到“城市本位化”和“經濟中心論”的影響和制約, 不但農村自身文化建設舉步維艱, 而且社會主義文化發展成果沒能真正惠及到農民, 農民生產生活所需的精神文化要求沒能得到滿足與保障, 這與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文化的本質、與黨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根本宗旨是相背離的。所以, 只有實現了農村“文化小康”, 才能增強文化價值在農村的凝聚力、影響力和感召力, 使其輻射范圍更廣、程度更深, 全社會的文化發展成果由農民共享, 真正滿足農民不斷增長的精神文化需求, 在充分保障農民主體地位的同時, 農民的科學文化水平和精神道德素養能夠獲得極大提升。農村文化生活更加豐富多彩, 農民精神面貌更加積極向上, 可以反過來進一步激發農民作為主體來推進“文化小康”的內生動力, 為農村持續增長的更高水平、更高質量的文化需求與文化享受及時補充血液與能量。這些足以證明, 農村“文化小康”彰顯著農民主體性的價值維度。
經濟生活水平落后不是小康社會, 精神文化生活水平落后同樣不是小康社會。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飛速發展, 我國農民的物質生活水平得到了極大的提升, 物質生活需要得到了極大的滿足, 農民的知識文化水平也得到了顯著的提高, 也促使農民有了更高層次的生產生活追求, 其中精神文化需求首當其沖。農民越來越想要更為豐富、更高質量的精神文化生活, 而農村落后的公共文化設施、貧瘠的文化活動和單調的娛樂方式都極大地阻礙與限制了農民的文化追求與文化享受。“發展為了人民, 這是馬克思主義政治經濟學的根本立場”[1]10, 滿足農民對于文化產品、文化設施、文化活動等日益增長的精神文化需求, 確保文化發展成果能夠惠及所有農民是推進農村“文化小康”建設的出發點和立足點。建設農村“文化小康”, 就是堅持與彰顯農民主體性, 關心農民命運、體察農民愿望、代表農民利益、反映農民心聲, 以此為工作核心與工作目的, 以文化成果與精神食糧滿足農民日益增長的多元化、高質量、多層次的精神文化需求與利益。這樣就可以不斷提升農村的文化教育和文化服務水平, 進一步提升農民的精神文化水平與思想道德素養, 培養他們養成積極向上、文明健康的科學生活方式;可以促進農村公共文化設施的建立與完善, 豐富公共文化活動的方式與內容, 推動城市先進的文明理念與文化觀念進入農村社會, 扎根農民心里, 移風易俗破除農村的封建殘余和陳規陋習, 為廣大農民營造精神家園。
(二) 農村“文化小康”中農村進步性價值維度
“三農”問題作為關系國計民生的根本性問題, 是國家一項長期而又艱巨的基礎性戰略工程, 推動農業全面升級、農村全面進步、農民全面發展, 實現農業農村現代化是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重要內容, 同時也是實現鄉村振興戰略目標的重要舉措。但是長期以來由于我國“三農”問題沒有得到良好有效的解決, 歷史欠賬太多, 制約因素復雜多變, 使得城鄉之間發展極其不平衡、不協調, 農業基礎仍然不夠穩固、農村各項事業發展滯后、農民生活水平較為低下等等, 這些都極大地制約了我國農業農村的有效發展, 制約了我國城鎮化水平的提升[3]86, 造成了在現代社會的發展進程中, 農村成為了“貧窮”“落后”“衰敗”的代名詞, 在與先進性與現代化城市形成鮮明對比的同時, 巨大的發展差異與鴻溝讓農村與城市這個社會有機整體完全割裂開來, 加重了社會與國家發展的負擔, 也形成農村不安定的隱患。實現鄉村振興, 就要打破農村發展落后的“鐵律”, 跨越城鄉之間的“鴻溝”, 推動我國農業農村的發展進步, 而農村文化作為加快實現農業農村現代化的強大精神動力與思想武器, 在新時代實現鄉村振興中扮演著不可或缺的角色[4]。由此可見, 農村“文化小康”彰顯著農村進步性的價值維度。
農村社會各項事業的發展, 都離不開文化的內在價值指引與精神推力。推進農村“文化小康”建設, 促進鄉村文化的繁榮復興, 強大農村文化發展引擎, 對于破除農村陳規陋習, 提升農民素養, 打造農村精神家園, 實現鄉風文明都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也為構建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生產體系、經營體系, 提高農業綜合效益與競爭力, 實現產業興旺提供著強大動力;為堅持鄉村的系統治理、依法治理、綜合治理、源頭治理、實現農民安居樂業、農村安定有序提供著思想指導;為改變農村污水亂排、垃圾亂扔、秸稈亂燒等臟亂差的人居環境, 實現農村生產、生活、生態的協調持續發展提供著價值引領[3]87。由此, 可以著力改變農村貧窮落后的發展面貌, 實現鄉村振興, 縮小城鄉發展差距, 促進城鄉的有機融合。實現農村“文化小康”, 是深入推進新時代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 堅決落實鄉村振興戰略的基礎支撐與重要保障, 可以更加科學有效地解決我國農業農村建設與發展中存在的問題, 推進我國農業農村的健康蓬勃持續發展, 以繁榮復興的鄉村文化強有力的保駕護航作用, 確保我國農業農村的現代化建設在新時代始終沿著正確的方向發展。
(三) 農村“文化小康”中國家發展性價值維度
如今, 我國進入了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決勝期, 開啟了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新征程, 黨和國家各項事業已經站在了新的歷史起點與高度, 從涉及國家發展進步的任何一個方面來講, 農村依然是其中的重點與難點。習近平總書記明確強調:“全面小康路上不能忘記每一個民族、每一個家庭”[1]26, “全面建成小康社會, 最艱巨最繁重的任務在農村、特別是在貧困地區。沒有農村的小康, 特別沒有貧困地區的小康, 就沒有全面建成小康社會”[1]4。由此可見, 鄉村振興戰略的提出與部署是必要的, 也是必然的。實施鄉村振興戰略不但是我國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進一步全面深入推進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內在意蘊, 更是其路徑選擇, 因為“中國要強, 農業必須強;中國要美, 農村必須美;中國要富, 農民必須富”。只有農村摘掉了“貧窮落后”的帽子, 趕上了現代化社會的發展步伐, 我國才能擺脫發展負擔與隱患, 實現持續健康的有效發展, 從而滿足國家發展要求, 達到發展目標。而在這其中, 農村“文化小康”的建設與實現發揮著極為重要的助力軍作用, 彰顯著國家發展性的價值維度。
我們想要建成的小康社會, 想要繼續推進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 都是全面化與整體性的, 力圖達到政治、經濟、文化、社會、生態“五位一體”的整體化協同推進的發展要求與目標。加強農村文化建設, 實現農村“文化小康”, 無論從覆蓋范圍還是輻射領域來講, 都是實現國家戰略目標、促進國家發展進步的有力抓手[5]。一方面, 從覆蓋范圍上來講。農村作為黨和國家各項事業建設與發展的重點和難點, 沒有農村的小康, 沒有農村農業的現代化, 就沒有全面小康, 就沒有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 而沒有農村“文化小康”, 就不會有農村小康, 也不會有農業農村的現代化。農村“文化小康”是改變農村落后面貌、促進農業農村的現代化發展、實現鄉村振興的必然選擇。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各項部署, 都離不開繁榮的鄉村文化的價值引領與思想指導, 只有充分利用與發揮強大的農村文化推力, 才能加快我國實現鄉村振興的步伐。真正實現了鄉村振興, 才能全面建成小康社會, 才能繼續順利推進我國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另一方面, 從輻射范圍上來講。無論是實現“兩個一百年”的奮斗目標還是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 都不僅內在地蘊含著經濟強國和政治強國, 也內在地蘊含著文化強國, 繼續全面深入地推進我國社會主義文化建設, 提升國家文化軟實力, 取得與我國政治、經濟相匹配、相適應的文化強國地位, 關系著我國小康社會的全面建成, 也關系著我國綜合競爭力與國際影響力的提升, 更加關系著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的建設步伐。然而, 我國農村文化作為社會主義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卻依然處于薄弱環節, 加強農村文化建設、實現農村“文化小康”已經迫在眉睫。農村“文化小康”可以助推實現鄉村文化的繁榮復興, 以其更高水平和更高質量的文化發展成果, 補足農村社會主義文化建設的發展“短板”, 為我國的社會主義文化建設凝聚力量, 促進我國文化事業和文化產業的蓬勃發展, 使得文化的積極引領作用在國家現代化建設中得到充分發揮, 朝著現代化強國而奮勇前進。
二、當前我國農村文化建設面臨的發展困境
改革開放以來, 在社會主義文化建設的全面推動下, 我國農村文化建設取得了階段性的顯著成果。但由于長期以來受歷史傳統、發展觀念、內外環境等多種因素的綜合影響, 在新時代鄉村振興戰略的實施中, 推動實現農村“文化小康”依然存在著一些較為突出的問題, 面臨著一定的發展困境, 總結起來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 農民主體性未能得到發揮與滿足
1. 農民主體流失, 內生動力不足。
農民作為農村的主體, 是建設農村“文化小康”的主要承擔者。在現代社會的發展進程中, 農村發展緩慢、滯后, 農民收入沒有得到顯著的提升, 城鄉差距逐漸拉大, 農村的發展遠遠趕不上社會的整體發展水平, 并且在農村城市化與城鎮化的過程中, 農民的生活成本不斷增加, 隨之增大的生活壓力與生活負擔迫使農村的青壯年勞力不得不外出打工謀生, 掙錢貼補家用。農村留守的大部分為老人與孩童, 具有較高文化水平與體力者嚴重缺乏, 農村文化建設主體逐漸流失使得內生動力嚴重不足。而且農村留守的老人與孩童的注意力幾乎都放在吃穿住等基礎生活問題上, 尤其是貧困農村, 日常生活需求才是核心與重點, 對精神文化的需求甚少, 這更加削弱了農村文化建設和發展的內在需求, “空心化”和“空巢化”的發展現狀讓農村文化事業喪失了農民本位的基礎與核心。與此同時, 城鄉之間的巨大鴻溝使得城鄉文化發展極為不平衡, 農村文化基礎和公共設施嚴重落后、匱乏, 農民日益增長的文化需求與文化權利沒能得到應有滿足與保障, 面對城市美好生活的誘惑, 大量農民尤其是農村青年懷揣對城市的憧憬與向往, 選擇了離開農村外出打拼, 造成了農村文化主體的嚴重流失, 使得農村“文化小康”的建設與實現缺乏應有的內生動力。
2. 農民思想落后, 主體意識不強。
由于長期受到自給自足小農經濟的影響, 農民被深深打上了保守落后的農耕文化烙印。極易滿足、不思進取、安于現狀、墨守成規等落后觀念根深蒂固地存在于許多農民思想認識里面, 嚴重桎梏農民的生產方式、生活理念、價值選擇、行為準則等。文化知識和科學技術水平低下, 使得農民不但對于實現農村“文化小康”缺乏正確的認識, 而且對于自身在推進農村“文化小康”建設中的作用更加缺乏科學的理解。一方面, 他們認為經濟生活水平和質量的提升才是核心, 精神文化生活可有可無, 農民無心去思考如何發揮自己在農村“文化小康”建設中的主體性地位。另一方面, 大量農民將自己放在了“他者”的位置, 認為想要改變農村文化落后的狀況, 主要還是要依靠政府、市場、社會等外部力量, 他們看不到也不相信自己在農村文化建設中的核心地位與作用, 只想著依靠外力來獲取文化需求, 主體意識的嚴重不足, 削弱了農村“文化小康”建設的主要動力。
3. 農民力量式微, 利益需求無法保障。
我國農民一直占據著較大的人口比例。據國家統計局最新數據統計, 雖然當前城鎮化快速發展, 到2017年在將近14億的全國總人口中, 農民人口數量為57 661萬人。然而, 即使人口所占比重較大, 但是由于他們生活在經濟貧瘠落后的農村, 而且長期從事勞動強度大且較為艱辛的農業生產活動, 在以信息化為核心的現代社會發展進程中作用不大, 農民身上所帶的“保守落后”“素養低下”等標簽在當前社會中依然沒有被剔除, 致使農民一直屬于弱勢群體而處在較低的社會階層中。農民雖然數量大, 但力量式微, 致使他們無法公平地享有社會進步帶來的一切發展成果, 文化也不例外。社會文化資源與文化成果在惠及廣大人民時, 大多數被輸送到了城市, 城市人口占據著大量的文化資源、享受著豐富的文化成果, 而農民只得到了其中的一小部分或者幾乎沒有。農民作為人民的一部分也是社會的主體, 他們應該同城里人一樣平等享有精神文化需求和權利。
(二) 政府主導性缺失
1. 農村文化建設投入嚴重不足。
開展農村文化活動、營造農民精神家園, 必須依靠政府的主導與支持。但是長期以來, 由于嚴重缺乏政府人力物力財力的投入與支持, 農村文化建設與發展乏力, 文化基礎設施落后、文化活動單一。一方面, 農村文化事業的經費支出在整個地方財政支出中所占份額極小, 嚴重不足的財政投入與經費支出使得農村公共文化基礎設施嚴重落后, 相關的修建、完善、擴充等項目都難以為繼, 農村該有的文化站、圖書館、活動中心、文化廣場等不是設施落后, 就是只“掛牌子”閑置或被占用, 尤其是貧困農村的公共文化基礎設施幾乎沒有, 導致農村文化活動無法開展。另一方面, 政府配置的從事和負責農村文化建設工作人員的專業性和責任感不強, 大多數是一些專業文化水平較低、能力不強、職業素養欠缺的政府閑散人員, 或者是身兼數職的文化專員, 高水平專業人才的嚴重缺失導致我國農村文化建設浮于形式、流于表面。一些具有建設性意義和價值的農村文化建設觀點理念、方式方法因為缺失政府主導, 缺乏專業的參與者與實踐者而流產。
2. 農村文化服務質量低下。
農村“文化小康”的建設是為農民服務的, 是為了滿足農民在現代社會發展中日益增長的更加多元化、深層次的精神文化需求, 保證我國社會主義文化的發展成果能夠惠及到廣大農民。但是, 公共文化服務、公共文化惠民工程在農村很難落實到位。沒有將農村文化服務工作納入到政府日常文化建設工作計劃中使其常態化, 經常走過場, 開辦的農民夜校、講習所、圖書館等大多流于形式, 僅象征性開展幾場成本較低、方便快捷、內容俗套的文化活動。與此同時, 這種極為“不走心”的農村文化服務工作大多數聚集在人口密度較大、物質生活水平較高的大型鄉鎮、村莊, 那些較為偏遠、落后的小村莊幾乎享受不到政府的文化惠農服務。在這個過程中, 基層政府不愿花心思、費力氣, 沒有開展與農民需求、農村特色相適應的內容豐富、形式多樣的文化活動, 農民所需要和喜愛的文化成果、文化享受在數量和質量上均得不到滿足和保證。
(三) 社會關懷度不夠
1. 農村文化社會認同度不高。
在我國社會主義文化建設的推動下, 農村文化建設取得了顯著的成果, 這些文化成果是以農民為核心與載體的文化形態, 通過對農民的文化水平、認知程度、思想觀念、情感寄托、價值判斷、人生態度等方面內容的概述, 來表達農民的生產方式和生活方式, 是農民在長期的農耕實踐與社會生活中創造的具有自我屬性的特有的農村文化。在以城市為核心的現代化社會發展進程中農村文化似乎顯得較為“保守、落后”, 在推動社會整體進步中作用與意義也似乎并不十分突出。當前信息化社會飛速發展、變化日新月異, 農村文化仍然處在社會發展的薄弱環節, 對于整個社會發展進步的影響極其微小。于是, 整個社會忽視了農村文化存在與發展的意義, 較低的社會認同度無法引起全社會對建設與實現農村“文化小康”的關注、關心與支持。
2. 農村文化社會競爭力不強。
近年來, 農村在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進程中也依靠國家政策支持與引導, 立足自身特色與優勢、因地取材, 一些具有代表性甚至是品牌效應的農產品文化、綠色文化、生態文化、旅游文化等形式多樣的農村文化發展成果應運而生, 尤其通過對優秀傳統文化的繼承與弘揚, 在保護文化遺產的同時使其得到合理的開發與利用, 也為農村“文化小康”增添了動力。但是, 農村文化與城市文化尤其是與我國東南沿海等發達城市的文化發展成果依然有著較大的差距。在強大經濟基礎的支撐下, 加之先進的思維理念、科學技術、工業效力等, 在專業人才的規劃與落實下, 城市文化建設與發展極為迅速, 無論從社會效益還是經濟效益方面來講, 農村文化都無法與之相比。農村文化較低的社會競爭力使其無法獲得較大的社會效益、尤其是經濟利益, 極大地降低了社會對其的注意力與關懷度, 整個社會不愿耗費過多的人力物力財力投資農村文化建設。
三、以“文化小康”實現鄉村振興的路徑選擇
鄉村振興是政治、經濟、文化、社會、生態等全方位立體化的振興, 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新時代以農村“文化小康”助力實現鄉村振興, 不僅是歷史的選擇, 也是人民的選擇;不但是亟待解決的理論問題, 更是重大的現實問題。全面建成農村“文化小康”是滿足農民文化需求、解決農村社會主要矛盾的有效途徑, 也是推進農業產業興旺、實現農民生活富裕, 打造生態宜居、鄉風文明、治理有效農村家園的強大引擎, 更是建立健全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和政策體系, 加快推進農業農村現代化的根本動力。我們要緊緊圍繞農村“文化小康”建設, 堅持以人為本, 切實轉變農民的思想觀念, 努力推動農村文化的傳承與創新, 保證豐富的文化發展成果惠及所有農民, 以建設好、發展好鄉村文化為路徑依據解決好農村問題, 助力實現新時代鄉村振興。
(一) 切實轉變農民的思想觀念, 激發文化建設內生動力
1. 變被動為主動, 讓從農民成為農村文化創造的主體。
農民是農村文化的創造者, 在農村文化建設中占據著主體性的支配地位, 發揮著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推動農村“文化小康”的建設與實現, 黨的領導、政府保障、社會支持固然十分重要, 但農民自身的創造性、主動性和積極性更為關鍵。要緊緊抓住農民這一創造主體, 讓他們認識到想要實現“文化小康”必須首先靠自己, “外力幫扶非常重要, 但是如果自身不努力、不作為, 即使外力幫扶再大, 也難以有效發揮作用”。要積極引導農民群眾自覺樹立主體性意識, 發揚自力更生的創造精神, 激發他們主動參與農村文化建設的決心與干勁, 鼓勵他們自我表現、自我教育、自我服務, 變“為我建設”為“我要建設”, 靠自己強大的內生動力去實現目標。與此同時, 可以通過宣傳的方式, 提升在外農民的文化自覺性與主動性, 促進鄉村人才回流, 打造一支“趕不走的文化建設隊伍”, 以此來進一步激發農村“文化小康”建設的內生動力, 助力鄉村振興。
2. 變被動為主動, 提升農民文化需求的廣度與深度。
文化存在的價值和意義一大部分由其使用價值來承載。農民不但是農村文化的創造者, 也是接受者與需求者, 如果農民對精神文化沒有需求, 他們就不會主動去創造;如果現有的文化成果不被農民所需要、接受和喜歡, 它將喪失存在與發展的前提。建設農村“文化小康”, 就必須切實轉變農民的思想觀念, 幫助農民開拓視野, 克服“小富即安”、重物質而輕文化的小農思想, 讓他們深刻認識到精神文化需求與享受對其生產生活的重要性, 主動提升自身精神文化需求的廣度與深度, 轉變他們日常生活的消費觀念, 鼓勵農民不斷擴大自己的文化消費, 平衡物質消費與文化消費在農民日常經濟支出中所占的比列。對于農民而言, 當文化享受與文化消費成為日常必須時, 日益增長與擴大的精神文化需求度必然會提升農民進行文化創造與創新的自覺性與主動性, 將“可有可無”的精神文化被動需求局面扭轉為“必須享有”的精神文化主動需要局面, 從而激發農村“文化小康”的內在動力與活力。
3. 以文化教育提高文化水平。
文化水平較低的農民是無法也不可能在推進農村“文化小康”的建設中發揮應有的主動性與創造性的, 普及與發展教育是提高農民知識文化水平和科學文化素養的核心途徑。要以各級黨委和地方政府為主導, 加強對農村地區尤其是貧困農村教育問題的關注與支持, 以加大財政支出、劃撥專項資金、引進教育資源等方式, 建設高質量、范圍廣的基礎教育配套設施, 引進高素質、高學歷的教育人才, 來解決農村孩子上學難、教育質量低等問題。同時多方利用社會合力, 以開辦農民培訓班、講習所、夜校、文化“三下鄉”等方式, 大力開展形式多樣、內容全面的文化教育活動, 來彌補農村成人教育的短板, 在不斷提升農民的整體文化水平的基礎上, 盡力培養農民中表現突出的“先進能手”“土專家”, 進一步增強農民的內在造血功能, 使其在農村“文化小康”建設中更好地發揮自身主體性和能動性, 也為助力鄉村振興提升了主體力量。
4. 以道德建設提高文明素養。
長期受保守落后的小農思想的影響, 在不思進取、見利忘義等錯誤思想的支配下, 一些農民美丑不辯、善惡不分, 導致有些農村地區偷盜、賭博成風, 污水橫流、垃圾亂丟等。要在農村“文化小康”的建設中充分發揮農民的主體性, 就要讓先進文化占領農村文化陣地, 提高農民的文明素養與道德情操, 以政府為主導多渠道、多形式、多層次進行農村思想道德建設, 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主導, 著力宣傳集體主義, 加強農民社會公德、家庭美德和個人品德教育, 激勵農民向上向善、誠實守信、尊老愛幼、互幫互助。依托村委會、農民夜校、講習所、志愿服務等, 大力推進農民科學知識和科學精神普及工作, 開展移風易俗, 引導農民自覺改變鋪張浪費、婚喪大操大辦、自私懶惰等陳規陋習, 自覺克服腐朽落后等小農思想。適時通過常態化宣講和物質獎勵、精神鼓勵等形式, 促進農民比學趕超、提振精氣神, 不斷涵養與凈化農村精神家園、激發內生動力, 更好地發揮農民在“文化小康”中的主體性和創造性, 為進一步實現鄉村振興增添內在動力。
(二) 努力推動農村文化的傳承與創新, 促進鄉村文化繁榮復興
1. 著力保護與傳承農村文化遺產, 開發與利用優秀傳統文化。
農村文化中, 傳統文化遺產占據了一定的位置, 它蘊含著農民的精神訴求與價值追求, 體現著農民特有的農耕文化烙印, 具有較高的文化凝聚力、影響力與感召力, 在當前乃至未來都發揮著重要作用、凸顯著深遠意義。保護與傳承農村文化遺產, 開發與利用優秀傳統文化是促進鄉村文化繁榮復興的基本點, 實現農村“文化小康”, 不需要也不應該將一切推倒重來, 農村本身就是一個精神家園, 它有著自己的文化傳統與文化根基。應該加大對農村文化遺產的保護與傳承, 提倡對農村優秀傳統文化的繼承與發揚, 以此為基礎, 對其進行更深層次的挖掘, 適時抓住重點進行創造性的轉化與創新性的發展, 使農村文化遺產與文化傳統得到應有的開發與利用。讓那些凝聚農民熱忱、積淀農村味道的傳統文化節日、傳統文化手藝、傳統文化習俗不會在現代社會發展進程中被忽視與遺忘, 使其得到應有的保護與傳承。要以創新性的現代理念與工業技術對農村文化遺產進行合理的挖掘與開發, 使其得到更大范圍、更深層次的弘揚與利用, 促使農村文化遺產能夠真正活起來、傳下去, 以保住農村歷史文脈, 促進鄉村文化的繁榮復興以實現鄉村振興。
2. 立足農村特色與優勢, 打造品牌文化工程。
建設農村“文化小康”, 因地取材、因地制宜是其中的關鍵環節, 能夠促進農村文化的持續、長遠、有效發展。農村文化建設應該堅持因地制宜、科學規劃、分類指導、因勢利導的思路, 找準突破口, 立足自身地域、傳統、環境、民族等特色與優勢, 制定屬于自己文化建設與發展的方向、方式、步驟和目標。在這個過程中, 著重發展那些具有較好口碑、占據絕對優勢的名片化、品牌化特色文化工程與文化項目。要抓住機遇、善于尋找與挖掘彰顯自身特色、獨有的文化品牌, 無論是傳統手工藝還是文化習俗, 無論是特色美食還是人文地理, 都可以進行合理的計劃部署, 抓住重點打造品牌文化。以農村自身優勢與特色為核心, 開發利用文化資源, 形成具有地域特色、民族特色、生態特色、風俗特色的文化新形態, 以優勢品牌文化發展成果為農村贏得自己特有的“名片”, 從而促進農村文化的持久有效繁榮。
3. 以城市先進文化為向導, 優先發展農村文化。
在全面推進我國社會主義文化建設的過程中, 一直以來都是以現代化水平較高的中心城市為核心與標志, 以城市先進文化發展為范式, 來帶動、輻射、反哺農村文化建設, 造成了我國農村文化事業與產業的發展只能依靠城市文化建設中的一些“殘羹剩飯”來“喂養”。而根據我國發展的現階段特征, 實現農村“文化小康”依然要堅持城市支持與反哺農村, 但是要將農村文化放在優先發展的位置, 著重建設農村文化。各級黨委和地方政府要切實將農村文化建設放在文化工作的首要位置, 在發揮好主導作用的基礎上, 領導全社會始終以城市文化事業與文化產業發展的內在先進性為根本向導, 在推動農村文化建設中優先滿足文化要素配置, 優先保障文化資金投入, 優先考慮專業人才配備, 優先安排公共文化服務, 為優先發展農村文化凝聚最大的力量, 促進農村文化的快速高效發展, 助力鄉村振興。
(三) 堅決貫徹落實以人為本, 保證文化發展成果惠及所有農民
1. 鼓勵更多反映“三農”、服務“三農”的文化成果產出。
實現農村“文化小康”的出發點與立足點就是為了服務農民, 讓中國社會主義文化發展成果能夠惠及到農民, 滿足農民日益增長的精神文化需求。只有真正扎根農村、搞出為農民接受、滿意、喜愛的文化成果才能滿足農民的需求, 才算文化發展成果真正惠及到農民。所以, 要鼓勵文化工作者在進行文化創作和創新的過程中, 深入基層, 走進農村, 從農民農村原型中找靈感、尋素材, 多出些反思“三農”問題、反映“三農”特色、助力“三農”發展的文化成果, 盡可能多推出一些適應時代發展、推進農民生活的種類多樣、內容全面的文化作品和文化精品, 來專門服務于農民的精神文化需求與享受。讓更多農民看得懂、愿意看、喜歡看的文化作品與農民共享, 讓更多自然流淌著農民生活、充滿農村鄉土氣息的文化成果為農民服務, 以農民喜聞樂見的文化發展成果來充分滿足農民日益增長的精神文化需要, 增強農民的文化獲得感, 實現農村“文化小康”, 助力推進鄉村振興。
2. 完善創新共享的農村公共文化服務機制。
農村公共文化服務機制是保證我國社會主義文化發展成果能夠由農民共享的重要途徑。實現農村“文化小康”不僅是農民自己的事, 更是全黨全社會共同的責任。必須著力完善創新農村公共文化服務機制, 以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均等化為抓手, 堅持發揮政府在建設農村“文化小康”中的投入主體和主導作用, 調動各方面積極性, 引領市場、社會協同發力, 鼓勵支持各類企業、社會團體、組織個人等參與農村文化建設, 加大全社會的人力、資金、技術向農村流動, 建立健全各司其職的責任工作機制, 創新資金、人力的文化投入機制。立足農村的發展現狀, 不斷擴大農村公共文化服務領域, 深入實施文化惠農工程, 完善公共基礎設施, 健全信息網絡設施, 提高農村文化服務的水平與質量, 讓農民切實享受到社會主義文化成果。與此同時, 不斷完善與創新農村公共文化服務工作考核評價指標, 對考核評價機制進行創新性探索, 使考核工作更加科學有效, 加強體制內外的巡查督查, 以最嚴格的考核評估樹導向、言規矩、壓責任, 讓農村“文化小康”建設摸得著、看的見, 真正獲得農民的認可。
3. 強化基層黨組織的戰斗堡壘作用。
“農村基層黨組織是黨在農村全部工作和戰斗力的基礎”, 是貫徹落實黨的農村文化建設工作部署的堅強戰斗堡壘。由農民共享文化發展成果, 不僅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文化的本質要求, 也是黨堅持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根本宗旨的重要體現。抓好基層黨建工作, 是真正實現文化發展成果由農民共享的核心保障。推進農村“文化小康”建設, “要給錢給物, 更要建個好支部”[1]37, 必須將農村文化建設工作與基層黨組織建設有機結合起來, 進一步增強基層黨組織的政治擔當與責任擔當, 以高度的使命感親力親為, 統籌做好農村文化工作的進度安排、項目對話、資金使用、人員調配、推進實施, 做到“人員到位、責任到位、工作到位、效果到位”[1]46。要堅持以人為本, 始終代表農民的文化利益, 關心農民精神生活、解決農民文化需求、維護農民文化權利, 當好農村文化建設工作的領導者與責任人, 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在實現“文化小康”中的戰斗堡壘作用, 以此來促進農村“文化小康”的順利實現與不斷鞏固, 為農民能夠更大范圍更深層次地共享我國社會主義文化發展成果提供有力武器與重要保障。(作者:馬珂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