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東鎮是扶綏縣農業強鎮,一年四季瓜果飄香、產業興旺。廣西壯族自治區扶綏縣人民法院中東法庭立足本土特色產業,打造“農事調解中心”,不斷完善“訴前調解+司法確認”工作機制,堅持實質性化解當事人矛盾糾紛,積極延伸司法服務觸角,護航特色產業,賦能鄉村振興。
打牢司法服務特色產業“底子”,庭所聯動“訴前調解+司法確認”惠民生
近年來,中東法庭轄區“崇左堅果”產業發展迅猛,產業鏈的上下游企業加速向中東聚集,堅果種植、加工、銷售等環節的矛盾糾紛隨之出現。為做好特色產業的司法保障,促進鄉村振興,中東法庭發揮“農事調解中心”聯動化解涉農糾紛工作平臺,以“訴前調解+司法確認”模式推進涉特色產業糾紛高效便捷、低成本化解。
2024年1月9日,在中東法庭農事調解中心,李慶新法官與昌平鄉司法所調解員聯合化解了一起涉堅果產業買賣合同糾紛。該起糾紛中,當事人黃某欲狀告廣西某農業有限公司拖欠4480元夏威夷堅果貨款不予支付,不愿調解。在李法官和調解員耐心解說下,黃某認識到,“訴前調解+司法確認”的非訴訟糾紛解決路徑,具有靈活方便、效率高、不收費,司法確認后同樣具有法律效力等優勢。同時,廣西某農業有限公司也表示,正在想辦法積極籌錢付款。在李慶新法官和調解員的努力下,最終,雙方當事人達成一致意見,廣西某農業有限公司在2024年3月前將貨款支付給黃某。隨后,李法官就調解協議進行了司法確認并出具民事裁定書,既節約了司法資源,又避免了當事人的訴累,雙方當事人對此表示十分滿意。
中東法庭堅持訴源治理,促進矛盾糾紛多元化解,“零收費、高效率、可執行”的“訴前調解+司法確認”工作機制,讓人民調解協議的履行受到法律的保障,大大降低了當事人的物質成本和時間成本,護航特色產業高質量發展。2021年以來,中東法庭通過“訴前調解+司法確認”化解涉農糾紛33件。
挑起司法服務特色產業“擔子”,因案施策解除保全穩發展
中東法庭始終堅持以法治化產業發展環境為服務重點,結合產業特色和當事人實際情況,因案施策采取相應的服務保障方案,不斷加大調解工作力度,在尊重當事人意愿的基礎上,處理好涉農案件,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2021年及2022年甘蔗榨季期間,鄧某在李某的甘蔗收納點提供裝車勞務。李某并未按照約定支付勞務費,鄧某遂訴至法院,要求李某償還勞務費14多萬元及利息等費用,并申請財產保全。之后,李慶新法官了解到,李某即將有一筆甘蔗款打到其銀行卡上,若不解除銀行賬戶的凍結,李某就不能及時償還鄧某的欠款,也無法進行其他經營來籌錢還款。李法官便從各方最大權益維護角度出發,利用晚上、周末時間多次對李某、鄧某進行勸解、調解,最終鄧某同意解除保全,與李某達成調解協議。李某激動地對法官說:“感謝法官幫我做通了原告的思想工作,為我解決了燃眉之急!”
中東法庭從實質性化解當事人矛盾出發,積極踐行“調解優先、調判結合、便民利民”的工作原則,將“盡可能一次性解決糾紛”工作理念在工作中加以落實,以最大的努力從當事人自身角度出發,尋找化解糾紛的“最優解”,真正實現“案結事了人和”。
搭好司法服務特色產業“梯子”,營造良好法治環境防風險
中東法庭主動融入基層社會治理體系,與中東鎮鄉村產業發展中心、村委、合作社等建立訴調對接機制,不定期研判防范特色產業風險,提出司法建議,發送“法律風險提示書”,實現矛盾糾紛源頭預防、前端化解、關口把控。
此外,中東法庭積極從司法角度給特色產業企業、農戶提建議、普法規,多次深入田間地頭和生產車間,指導農戶、經營者完善各類合同,推進特色產業種植、加工、流通等全鏈條規范化、法治化建設,不斷擦亮中東特色產業招牌,助力特色產業企業和農戶防風險、解難題、保經營、穩發展。2021年以來,共開展服務特色產業主題普法宣傳、講座等送法進企、送法下鄉活動30余次,回答法律問題80余個。
良好產業生態是鄉村振興的重要支撐點,下一步,中東法庭將深入推進“楓橋式人民法庭”創建工作,充分發揚新時代“楓橋經驗”,依托“農事調解中心”,做足“三農”文章,發揮人民法庭在基層社會治理“前哨”作用,堅持把非訴訟解紛機制挺在前面,積極構建“人民法庭+N”解紛模式,以優質的司法服務保障全面助力鄉村振興,繪就司法服務特色產業新“楓”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