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昆明市印發《昆明市優化產業園區用電營商環境十項措施》(以下簡稱《十項措施》),聚焦解決產業園區用電問題,出臺打造節能增效標桿、降低企業用電成本、優化電力工程審批等10個方面23條政策措施,持續推動產業園區用電營商環境改革創新。
《十項措施》以打造西部領先用電營商環境和政企協同“獲得電力”示范標桿為目標,聚焦解決產業園區用電問題,深化政企信息共享,構建用電新模式,打造安全可靠、綠色低碳、高效智能的新型電力系統,不斷提升用戶用電獲得感和滿意度。
節能增效 降低用電成本
《十項措施》提出要打造節能增效標桿,為企業提供需求側響應、容改需、能效診斷、合同能源管理等綜合能源服務,推廣電能替代實現節能低碳;積極指導企業參加電力市場化交易,讓企業第一時間享受最新的交易品種,降低企業用電成本;嚴格規范轉供電環節加價收取電費行為,為用戶減輕負擔。在金融保險服務上降本,企業可申請票據繳費、信用證繳費等多種電費支付方式,有效降低企業融資成本;推廣“春城用電保、電能保”等用電保險品類,降低企業配電設備運維成本。
優化審批流程 提高辦電效率
優化電力工程審批,產業園區內電力工程審批采用告知承諾方式辦理。使用云南省工建系統統一收件、統一出件、資料共享、并聯審批,審批辦理時限不超過5天,推行電子證照。10千伏以下(不含10千伏)的社會投資簡易低風險電力線路工程免于審批,10千伏開挖長度在500米以內的電力線路工程,采用備案制度或采取告知承諾的方式辦理,施工前將施工方案等通過政務平臺或者線下方式送達產業園區管委會,并在現場公告施工信息。
強化電力建設 保障用電質量
變電站建設與項目同步規劃和審批;完善電力管溝配套建設,推出“三提前”電力用地收儲機制,采用園區變電站試點建設模式,適度超前規劃電力設施建設五項措施,明確產業園區內的用電企業投產后兩年內用電負荷達到對應變電站30%負載率以上,符合規定的可適度提前開展電力基礎設施規劃建設。產業園區企業用地審核環節提前規劃,公用車位實現低壓電力設施100%預配置,做到“即報即用”。
深化數據應用 數字賦能更優
昆明市政視頻監控接入供電部門指揮系統,通過多渠道視頻融合建立電網立體化巡檢模式,減少外力破壞和客戶故障出門;加強信息化手段運用,實現電網狀態全面實時感知、故障后快速自愈、設備健康智能診斷,2025年產業園區平均停電時間小于1小時。依托昆明市能源大數據平臺深入挖掘“電力看經濟”“電力看行業”“電力看能耗”等應用場景,增設規上企業數據模塊,對產業園區用電情況開展專題分析,反映用電企業的能效水平,為企業提供電力需求側服務。
優化電力服務 構建良好生態
在產業園區內設立聯席辦公室,牽頭協調推動主配網電力工程的用地征收儲備、用電方案批復、規劃報建審批、工程項目推進、竣工聯合驗收等事宜;提升重大項目辦電“主動辦”服務;建立企業“一次辦”服務體系,業務申請、方案設計、建設施工一次辦理,實現“拿地即開工,開工即用電”;依托互聯網服務平臺或南網在線App,實現用電業務全流程“指尖辦”,構建線上服務新生態。此外,還明確35千伏及110千伏政策性電力設施遷改工程,由昆明供電局立項審批。10千伏及以下的電力設施項目由屬地縣(市)區供電局立項審批。明確供電部門指派專項客戶經理全程配合、協調遷改中的各類事宜,建立遷改項目停電審批綠色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