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國務院《2030年前碳達峰行動方案》有關部署,國家發展改革委近日印發《國家碳達峰試點建設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將在全國范圍內選擇100個具有典型代表性的城市和園區開展碳達峰試點建設,聚焦破解綠色低碳發展面臨的瓶頸制約,探索不同資源稟賦和發展基礎的城市和園區碳達峰路徑,為全國提供可操作、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做法。
《方案》重點部署了5方面試點建設內容:確定試點任務方面,謀劃提出能源、產業、節能、建筑、交通等重點領域試點建設任務;實施重點工程方面,在能源基礎設施、節能降碳改造、先進技術示范、資源循環利用等領域規劃實施一批重點工程,形成對試點工作的有力支撐;強化科技創新方面,創新綠色低碳技術推廣應用機制,大力培育綠色低碳產業,加快形成新的產業競爭優勢;完善政策機制方面,加快建立和完善有利于綠色發展的財政、金融、投資、價格政策和標準體系;開展全民行動方面,創新探索綠色出行、制止浪費、垃圾分類等方面體制機制。
根據《方案》,統籌考慮各地區碳排放總量及增長趨勢、經濟社會發展情況等因素,首批在15個省份開展碳達峰試點建設,共計35個名額,其中,河北、山東、內蒙古、廣東、江蘇各3個、山西、河南、湖北、遼寧、湖南、黑龍江、陜西、浙江、新疆、安徽各2個。試點城市建設主體原則上為地級及以上城市,試點園區建設主體為省級及以上園區。
按照計劃,到2025年,試點范圍內有利于綠色低碳發展的政策機制基本構建,一批可操作、可復制、可推廣的創新舉措和改革經驗初步形成,不同資源稟賦、不同發展基礎、不同產業結構的城市和園區碳達峰路徑基本清晰。到2030年,試點城市和園區重點任務、重大工程、重要改革如期完成,有利于綠色低碳發展的政策機制全面建立,有關創新舉措和改革經驗帶動作用明顯,對全國實現碳達峰目標發揮重要支撐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