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常州出臺政策,構建了生態環境保護指標體系,從綠色低碳、生態環境、人文宜居三個方面,提出了“生產、生活、生態”發展的20項指標及其近遠期目標。
(一)推動綠色低碳發展。完善準入退出機制,淘汰落后產能和“兩高一低”行業產能,加快推進傳統產業綠色低碳轉型。規劃區內新建工業項目單位工業產值不低于1200萬元/畝,嚴格控制煤炭消費,到2025年,規劃區化石能源消費占比降至80%,碳達峰碳中和指數達到60,生態園區建設占比達60%,城鎮新建民用建筑100%執行綠色建筑標準,農業綠色發展指數達到86。
(二)深化生態環境治理。落實大氣環境治理,分類實施原材料綠色化替代等重點行業VOCs深度治理和重點集群整治,推進“綠島”項目建設,到2025年,PM2.5年均濃度不超過30微克/立方米,空氣質量優良天數占比超82%,重污染天氣全面消除。落實水環境綜合治理,提高水的再利用率,城鎮生活污水再生利用率達25%、集中收集率達90%,畜禽糞污綜合利用率穩定在98%以上。
(三)打造人文宜居城市。加強生態清淤和退漁還湖,開展生境恢復,到2025年,滆湖(武進)、長蕩湖水生植物恢復區面積達到湖泊面積的10%、15%。提升生態保護能力,加強飲用水水源保護,到2025年,區域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達標率100%。搭建生態環境智慧化平臺,試點建設“常州‘兩湖’創新區+宜興市新建鎮+丹陽市皇塘鎮”生態環境聯防共治示范區,推進生態環境標準統一、環境監測統一和環境監管執法統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