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自治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各市、縣、自治縣營商環境建設局(行政審批服務局),省檢驗檢測研究院,有關單位:
為加快推進海南省鍋爐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貫徹落實《關于印發〈鍋爐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行動方案〉的通知》(發改環資〔2023〕1638號)各項目標任務,根據《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落實〈鍋爐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行動方案〉的實施意見》(市監特設發〔2024〕20號)精神,結合我省實際,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加強政策法規和文件的宣貫學習
各市縣市場監管局要認真學習貫徹《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中發〔2021〕40號)、《國務院關于印發〈空氣質量持續改善行動計劃〉的通知》(國發〔2023〕24號)、《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于印發〈鍋爐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行動方案〉的通知》(發改環資〔2023〕1638號)《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24年本)》、《鍋爐節能環保技術規程》(TSG 91-2021)、《海南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和《中共海南省委?海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海南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行動方案〉的通知》等政策法規和文件,把握最新工作重點及要求,不斷完善鍋爐安全、節能、環保三位一體監管體系。
二、嚴格執行鍋爐負面清單管理
嚴格執行《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24年本)》中限制類鍋爐和淘汰類鍋爐要求(見附件1),在地方政府的統一部署下,配合有關部門有序推進小型電站鍋爐和在役時間超過15年老舊低效工業鍋爐淘汰工作。
各市縣市場監管局、各市縣營商環境建設局(行政審批服務局)、檢驗機構要按照職責分工,對列入淘汰類的鍋爐,及時注銷使用登記證,不再實施定期檢驗。對列入限制類的鍋爐,不得接受新建鍋爐的施工告知,不得實施安裝監督檢驗,不得辦理使用登記,不再對未按要求實施改造的鍋爐開展定期檢驗。
三、加強鍋爐安全節能環保監管
(一)落實企業主體責任。督促鍋爐生產、使用單位依法配備(質量)安全總監、(質量)安全員,建立并嚴格落實“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等(質量)安全責任制。督促鍋爐生產單位落實鍋爐設計文件鑒定和鍋爐產品能效測試制度;鼓勵鍋爐制造單位提供與鍋爐相匹配的輔助設備及環保設施。督促鍋爐使用單位按照《鍋爐節能環保技術規程》的要求,開展定期能效測試,提高使用環節能效管理水平。
(二)強化鍋爐安全監管。各市縣市場監管局要加強源頭監管,對不符合安全節能環保要求的鍋爐,不得接受安裝告知。要按照附件1制定本地區鍋爐使用負面清單(見附件2),明確不予辦理使用登記和需要淘汰注銷的鍋爐。要加強現場監督檢查,重點防范國家明令淘汰、已經報廢的鍋爐重新使用,防止死灰復燃。督促使用單位嚴格執行安全技術規范,及時辦理使用登記,按要求進行檢驗,確保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杜絕違法使用、違章操作。注重發揮基層市場監管所和檢驗機構作用,對鍋爐使用區域和環境進行甄別,更加精準識別并制止鍋爐違法使用行為。
(三)發揮檢驗機構技術支撐作用。省檢驗檢測研究院、三亞質量技術監督技術所要加強能效測試和檢驗能力建設,確保設計文件鑒定、能效測試和檢驗質量;對鍋爐設計文件未標明設計熱效率、大氣污染物初始排放濃度等信息或不符合強制性指標要求的,不予通過設計文件鑒定;嚴格執行《鍋爐節能環保技術規程》,鍋爐主要大氣污染物(煙塵、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初始排放濃度測試結果不符合節能環保指標要求的,不予實施監督檢驗。
(四)鼓勵企業創新管理模式。支持鍋爐使用單位開展運行管理示范,引導鍋爐使用單位開展能效水平對標達標。鼓勵鍋爐生產或使用單位開展試點,探索鍋爐產業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路徑有效方法和有益經驗。推動有條件的單位建立數據監測信息化服務平臺,提高鍋爐智能化運行管理水平。鼓勵能效測試機構利用市場監管總局統一的數據管理系統,將鍋爐能效和污染物排放等相關信息及時上傳、更新。
四、支持在用鍋爐技術創新與更新改造
(一)推動鍋爐技術創新。各市縣市場監管局要主動作為、靠前服務,對于采用新材料、新技術、新工藝的鍋爐,或者通過優化參數、優化燃料結構、采用新型熱力循環等方式提高綠色低碳水平的鍋爐,要引導相關單位爭取科技、首臺(套)等政策支持。對于采用無損檢測、增材制造、柔性加工等技術進行再制造的鍋爐及其部件,省檢驗檢測研究院、三亞質量技術監督技術所要嚴格制造和安裝監督檢驗,保證再制造鍋爐及其部件產品質量。
(二)支持鍋爐更新改造。圍繞節能降碳、超低排放等方向,依托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行動,聯合相關部門,引導支持鍋爐生產和使用單位開展鍋爐更新改造,推動鍋爐設備和技術升級,推動鍋爐設備和技術升級。同時,防范化解鍋爐產品在綠色低碳轉型升級過程中可能產生的新安全風險,確保鍋爐使用安全。
五、持續完善標準規范體系
(一)加強鍋爐領域地方標準制定。鼓勵個人和社會組織積極參與鍋爐領域地方標準制修訂。
(二)宣貫學習落實新標準新技術規范。總局制修訂鍋爐領域的標準和技術規范后,各市縣市場監管局要及時宣貫學習,把握最新標準和技術規范,從源頭提升鍋爐本質安全和綠色低碳水平,進一步推動鍋爐我省鍋爐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
六、加強組織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市縣市場監管局要結合本地實際,聚焦關鍵環節和重點任務,加強統籌協調,狠抓責任落實。要大力開展宣傳引導,面向市場監管系統、鍋爐生產和使用單位開展宣貫,鼓勵將《鍋爐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行動方案》納入領導干部教育培訓和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員培訓的內容。
(二)強化部門聯動。各市縣市場監管局要加強與發展改革、生態環境、工業和信息化、營商環境建設等相關部門在信息共享、聯合監督執法等方面協同配合,共同推進鍋爐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行動。開展鍋爐底數摸排,完善并動態更新鍋爐清單。嚴格落實鍋爐淘汰相關要求,配合相關部門做好低效落后老舊鍋爐淘汰、節能降碳減污改造、非冷凝天然氣鍋爐禁入市場等工作。并于2024年5月30日前將附件2鍋爐使用負面清單報送省局特種設備局。各市縣市場監管局負責將本通知轉給當地負責辦理特種設備使用登記業務的各市縣營商環境建設局或各市縣行政審批服務局。
(三)及時總結上報。各市縣市場監管局要及時做好鍋爐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相關工作總結,確保數據的真實性和完整性。每年11月22日前,將年度工作情況總結報送省局特種設備局。聯系人:吳清嬌;電話:65392307。
附件:1.《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24年本)》(涉及鍋爐內容)
??????2.XX市縣鍋爐使用負面清單(限制類鍋爐/淘汰類鍋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