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為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有關部署,加快推進深圳—汕頭產業合作園區開發建設,支持園區企業降本增效、轉型升級,汕頭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深圳對口幫扶協作汕頭指揮部印發《關于支持深圳—汕頭產業合作園區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該措施自2024年5月10日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具體支持措施如下:
(一)支持企業擴大投資。對工業企業新增固定資產投資額1億元以上,且供地項目投資強度不低于500萬元/畝,按照實際完成投資額的1%給予獎勵,每家不超過500萬元;非供地項目的設備投資額不低于500萬元,按照實際完成投資額的10%給予獎勵,每家不超過500萬元。
(二)支持企業產值增長。對工業企業年產值2000萬元-10億元,且較上一年產值同比增長15%以上的,按產值增量的1%給予獎勵,每家不超過300萬元;對年產值10億元(含)以上,且較上一年產值同比增長10%以上的,按產值增量的1%給予獎勵,每家不超過500萬元。
(三)支持企業降低用電成本。對深圳市—汕頭市產業轉移合作園區內企業使用獨立用電戶號的規上工業企業所用的全類電量,按平均電價超出0.6元/千瓦時的部分給予補貼,每家不超過100萬元。
(四)支持企業加快數字化轉型。支持數字化轉型服務機構為企業提供數字化轉型診斷服務,對規上工業企業開展數字化轉型的診斷費用按照70%給予補助,每家不超過3萬元;對規上工業企業按診斷方案實施數字化轉型的項目,總投資額達到100萬元(含)以上的,按照不超過項目完工后審定的數字化轉型費用的20%給予資助,每家不超過200萬元。
(五)支持企業加大創新投入。對企業獲得省級企業技術中心的,每家給予50萬元資格性獎勵;獲得省級制造業創新中心的企業,每家給予100萬元的資格性獎勵。
(六)支持企業發展生產服務業新業態。鼓勵紡織服裝、創意玩具和食品制造企業投資建設供應鏈選品中心和直播電商產業園區(基地)。對企業投資建設供應鏈選品中心,聚集汕頭企業超過500家,且年網絡銷售額6000萬元以上的,按實際投資固定資產建設費用的30%給予一次性補貼,最高不超過300萬元。
鼓勵企業引進頭部主播來汕直播帶貨,對頭部網紅直播紡織服裝日銷售額超過1000萬元的、創意玩具日銷售額超過700萬元的、食品日銷售額超過700萬元的,給予企業合作費20%補貼,每家企業最高不超過5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