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海關總署印發《海關支持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深圳園區全面深化改革開放若干措施》,對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深圳園區(下稱“河套深圳園區”)海關監管區域內納入“白名單”備案管理的科研機構與企業及其相關貨物,提出10條具體措施,推動創新要素跨境便捷高效流動,支持河套深圳園區全面深化改革開放,為高質量發展注入新動能。
此次發布的10條措施亮點紛呈。其中提出,支持對河套深圳園區符合條件的科研貨物及其研發產品適用集中申報模式,且海關不限定月度進出批次。同時,對已獲得香港生物物質許可且用于深港聯合科研或關聯科研的特殊物品,海關優先辦理衛生檢疫審批,并簡化相關流程。此外,還支持科研機構與企業的儀器、設備等科研貨物及其研發產品,以專人攜帶方式通過一號通道進出境;支持科研機構與企業自用的基建物資、辦公用品、生活消費品、勞保用品等便捷進出區。
這10條措施還包括支持河套深圳園區科研機構與企業的信息化管理系統與海關聯網對接,海關采取信息化管理方式開展監管工作;同時,海關為科研機構與企業提供“一對一”協調服務,積極協調解決技術性貿易壁壘、便利措施落實等問題,優先提供企業信用培育服務,實施經認證的經營者(AEO)認證。
河套發展署表示,將與深圳海關建立協同聯動工作機制,加快推進“白名單”試點,推動特殊物品便利跨境政策落地,建設推廣公共ERP信息服務平臺,全力促進創新要素高效便捷流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