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專項債作為支持公益性項目的重要融資工具,在推動經濟發展的同時也面臨收益不足、管理不規范、權責分離等風險。結合最新政策動態及研究成果,以下從風險防控的多個維度提出專業應對策略:
一、強化項目篩選與前期論證,從源頭把控風險
1. 嚴格項目準入機制
- 專項債項目需聚焦“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項目”,重點支持交通、能源、社會事業等9大領域。申報前需進行嚴格的可行性研究,確保項目收益覆蓋本息倍數不低于1.2倍(部分地區要求1.3倍以上)。
- 避免“包裝”虛增收益,如高估出租率、通行量等。自然資源部明確要求對土地儲備項目進行“融資收益平衡評估”,嚴禁將非公益性項目納入申報范圍。
2. 優化收益預測模型
- 引入第三方專業機構(如會計師事務所、咨詢公司)參與收益測算,結合宏觀經濟環境(如土地出讓收入下滑趨勢)動態調整預測參數。
- 探索多元化收益來源,例如將項目衍生的稅收、周邊土地增值收益等納入償債資金池。

二、完善信息披露與市場定價機制,提升透明度
1. 強化信息披露要求
- 從發行到運行階段,需公開項目收益、成本、資金使用進度等關鍵信息,減少信息不對稱。例如,自然資源部要求土地儲備專項債項目在全民所有土地資產管理信息系統中標識并追蹤。
- 通過省級政府統一平臺定期披露項目進展及收益實現情況,接受社會監督。
2. 推動市場化定價
- 通過提升信息披露質量,使債券利率真實反映項目風險。研究表明,信息披露水平與違約風險呈負相關。
- 試點引入信用評級機構對專項債項目進行獨立評級,打破省級政府信用隱性擔保的依賴。
三、優化資金監管與使用流程,防范挪用風險
1. 閉環管理資金流向
- 專項債資金實行“專戶管理、專款專用”,土地儲備項目需建立“資金募集-使用-償還”全流程閉環。
- 嚴禁將資金用于商業化開發或償還存量債務,確保資金與項目嚴格對應。
2. 加強動態績效監控
- 實施“事前績效評估+事中跟蹤評價+事后審計問責”機制。例如,廣西、山東等地審計部門對專項債項目開展多輪績效審計,發現收益不達預期項目需限期整改。
- 財政部要求各級財政部門定期抽查項目庫,淘汰不合格項目。
四、建立風險預警與應急處置機制
1. 分級分類風險預警
- 根據項目收益覆蓋率(如低于1.1倍)、資金使用效率等指標劃分風險等級,對高風險項目提前介入干預。
- 省級政府需統籌建立風險準備金制度,通過再融資債券、預算調劑等方式應對突發償付壓力。
2. 探索風險緩釋工具
- 對因外部環境變化(如土地市場低迷)導致收益不足的項目,允許省內跨項目調劑收益或延長債券期限。
- 推動保險機構開發專項債違約保險產品,分散系統性風險。
五、推動制度創新與權責統一改革
1. 試點“核舉自發”發行模式
- 當前省級政府“代舉”模式導致市縣級政府權責分離,建議在條件成熟的地區試點市縣級政府自主發債,強化主體責任。
- 建立“誰舉債、誰使用、誰償還”的全鏈條責任機制,避免道德風險。
2. 優化債務限額分配機制
- 根據地區財政能力、項目質量動態調整債務額度,對收益達標地區給予額度獎勵,反之削減。
六、強化協同治理與問責機制
1. 明確主體責任分工
- 地方政府、項目實施單位、第三方機構需簽訂權責協議,例如咨詢機構對收益測算失實承擔連帶責任。
- 自然資源部要求市縣政府對項目真實性負責,省級部門加強抽查考核。
2. 加大違規行為問責力度
- 對虛報收益、挪用資金等行為,依法追究行政及刑事責任。審計署已對54個地區專項債違規問題公開通報。
總結與展望
當前專項債風險整體可控,但局部隱患需通過“制度完善+技術優化+協同治理”綜合施策。未來政策可進一步探索:
- 擴大專項債項目收益來源(如允許發行REITs盤活存量資產);
- 推動一般債與專項債的合理分工(純公益項目轉向一般債支持);
- 利用數字化工具提升監管效能(如區塊鏈技術追蹤資金流向)。
通過上述措施,可有效化解專項債項目收益不足、管理低效等風險,實現“穩增長”與“防風險”的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