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印發《2018年山東省綠色建筑與裝配式建筑工作考核要點》和《2018年綠色建筑與裝配式建筑任務分解表》。
2018年山東省綠色建筑與裝配式建筑工作考核要點
為貫徹落實國家、省關于綠色建筑與裝配式建筑工作的決策部署,推進重點工作全面深入開展,根據國家、省節能目標責任制考核有關要求,提出考核要點如下:
一、裝配式建筑
1.制定裝配式建筑發展規劃、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落實財政、金融、土地等方面的支持政策,新開工民用裝配式建筑面積達到省里下達的任務指標。
2.土地使用合同、建設用地規劃條件、項目建設條件意見書等明確新供應建設用地裝配式建筑建設比例要求,項目立項、規劃審批等環節落實公共租賃住房、棚改安置住房及政府投資工程裝配式技術建設的要求和落實新建高層住宅全面實行全裝修的要求。
3.學校、醫院等公益性建筑以及單體建筑面積超過2萬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筑宜采用裝配式鋼結構,鼓勵具備條件的地方應用現代木結構建筑。
4.裝配式建筑原則上采用工程總承包模式和建筑信息模型技術,推行裝配式建筑裝飾裝修與主體結構、機電設備協同施工,積極推廣裝配化裝修。積極推廣填充體與支撐體相分離的百年建筑技術體系。
5.扶持發展裝配式建筑產業,對國家、省裝配式建筑產業基地和列為省住建領域新舊動能轉換重大項目的,按規定給予財政、稅費、金融等方面的支持政策。
6.抓好國家、省裝配式建筑示范城市組織實施,嚴格省裝配式建筑示范工程、產業基地監督管理,確保示范質量和效果。認真做好裝配式建筑調度統計工作。
二、綠色建筑
1.建立完善綠色建筑全過程監管機制,認真執行綠色建筑規劃、設計、施工等標準規范,縣城及以上城市的城區規劃建設用地范圍內的規劃區新建建筑全面執行綠色建筑設計標準,設計階段標準執行率不低于96%。
2.規范開展綠色建筑評價標識,大力發展高星級綠色建筑,二星級及以上綠色建筑評價標識面積達到省下達的推廣任務。
3.組織實施好轄區內省級綠色生態示范城區(城鎮)及綠色建筑、綠色智慧住區等示范創建,實施進度和質量符合示范建設要求。
4.認真做好建筑節能技術產品應用認定工作,積極開展綠色建材評價標識,加快發展綠色建材產業。
三、建筑節能
1.加強新建建筑節能閉合監管,全面執行居住建筑節能75%,公共建筑節能65%設計標準,設計階段標準執行率達到100%,施工階段不低于99%。
2.完成公共建筑節能改造任務,新建及改造機關辦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嚴格按照規定建立節能監測系統,節能監管平臺運行穩定,數據傳輸連續、及時、準確,穩定傳輸率達到80%以上。
3.對100米及以下具備太陽能光熱利用條件的新建居住建筑和集中供應熱水的公共建筑,全面推進太陽能光熱與建筑一體化設計、施工和驗收,完成省下達的太陽能光熱一體化應用任務。
4.組織好轄區內省級超低能耗建筑、公共建筑節能等示范創建。濟南市要做好國家冬季清潔取暖試點城市建設工作,完成國家公共建筑節能重點城市建設任務并通過驗收。濟南、青島、濟寧、聊城四市要積極推進國家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點市創建,實施進度和質量達到示范建設要求。
5.加強創新能力提升短板工作,組建關鍵技術研發中心,增強技術集成和產品研發能力,深入推進產學研用結合,認真執行建筑節能技術與產品認定、技術目錄推廣等制度,加快科技成果轉化應用,加速產業技術升級。
四、宣傳統計
1.按照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的統一部署,參與組織第四屆山東省綠色建筑與裝配式建筑新技術產品博覽會,策劃、布置發展成就展,宣傳動員有關單位、企業等參展參會。
2.按照國家、省相關統計報表制度要求,明確專門人員負責調度統計工作,及時上報綠色建筑與裝配式建筑各類統計報表,并確保數據真實、完整、有效。
3.積極參加“節能宣傳周”、“低碳日”等專題活動,結合當地實際,扎實開展綠色建筑與裝配式建筑宣傳培訓、技術交流等活動,及時報送轄區內綠色建筑與裝配式建筑發展動態信息,總結推廣典型經驗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