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保障土地整治有序、規范、有效實施,國土資源部開展了全國和省級土地整治規劃編制及市縣土地整治規劃編制試點工作,目前,青海省已有10個縣編制完成土地整治規劃。
2012年年初,由國土資源部會同有關部門編制的《全國土地整治規劃(2011~2015年)》經國務院批準正式頒布實施,當年9月青海省編制完成《青海省土地整治規劃(2011-2015)》,并通過省內外有關專家及相關部門的評審,今年初由國土資源部審核通過后,青海省首次發布實施這一省級土地整治規劃,成為全國率先發布土地整治規劃的四個省份之一。
同時,青海省還展開了縣級土地整治規劃編制工作。目前已完成的這10個縣的土地整治規劃編制,以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和節約用地制度、有序推進土地整治、增加耕地與提高耕地質量并重、促進現代農業和新農村建設及城鄉統籌發展為目的,依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鎮發展規劃,以農用地整治為重點,合理安排土地整治的規模布局、重點區域、重點工程和重點項目,明確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布局安排,確保田、水、路、林、村綜合整治取得明顯成效,土地利用結構和布局得到優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