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成都市政府網站公布了省人民政府對《關于報請審批青白江區等12個區(市)縣縣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成果的請示》的批復,原則上同意成都市12個區市縣修訂后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并要求成都各區市縣加強對耕地特別是基本農田的保護,嚴格限制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控制建設用地總量;嚴格建設用地預審,加強農用地轉用審批和規劃實施的動態監管,嚴格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改,確保規劃目標實現;并盡快完成鄉(鎮)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編工作。
此外,《批復》還規定了各地的城鎮工礦用地總規模、土地整理、復墾和開發補充耕地、全區市縣耕地保有量以及基本農田保護面積的“紅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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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復》顯示:到2020年,成都市龍泉驛區各類建設用地總規模控制在18902公頃以內。青白江區總規模控制在9061公頃以內,新都區總規模控制在15950公頃以內,溫江區總規模控制在10834公頃以內,都江堰市總規模控制在14271公頃以內,彭州市總規模控制在13955公頃以內,邛崍市總規模控制在17448公頃以內,崇州市總規模控制在14411公頃以內,金堂縣總規模控制在14585公頃以內,大邑縣總規模控制在12388公頃以內,蒲江縣總規模控制在8407公頃以內,新津縣總規模控制在10785公頃以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