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下午,審計署審計長胡澤君向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國務院關于2017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時,談到了長江經濟帶在污染防治資金和項目審計中發現的問題。
胡澤君表示,污染防治資金和項目審計,重點開展了長江經濟帶生態環境保護審計和46個地區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審計結果表明,有關地區和領導干部認真落實自然資源資產管理和生態環境保護責任,長江經濟帶“共抓大保護、不搞大開發”取得一定成效,生態環境質量有所改善,但仍發現一些問題。
“生態環境保護協同機制仍不夠健全,跨地區、跨領域防控仍是難點”,胡澤君說,如湖北重要水源地王英水庫地跨3市縣,上游地區污染治理不夠到位,下游雖多次通報上游,始終未有效解決。網絡銷售電魚機等問題缺乏監管,影響對非法電魚的打擊整治效果,近4年非法電魚案件年均增長8.8%,破壞長江流域水生態系統健康。
此外,抽查發現,長江經濟帶11個省現有開發區中,8個是2016年以來未經批準新建的,62個坐落在國家重點生態功能區或與自然保護區等重疊,176個未建設污水集中處理設施或配套設施不完備;小水電開發強度較大,10個省累計建成2.41萬座,平均每萬平方公里118座,最小間距僅100米。
審計指出問題后,有關地方已整改14.14億元,完善制度62項,處理處分10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