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訊 今天,省住房城鄉建設廳通報“百鎮建設示范行動”示范鎮總體規劃評審情況,100個示范鎮中,66個鎮的總體規劃通過了省級評審。評審中發現,示范鎮規劃中存在小城鎮性質定位和規模預測不準確、鎮村體系布局不合理等5大問題,需要進一步完善規劃文本和圖紙。
2月26日至3月31日,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組織專家分3批、每批3組,每組5-7人,對我省16個市69個縣(市、區)的70個省級示范鎮總體規劃進行了實地踏勘評審。其中,66個鎮的總體規劃通過了省級評審,其余4個鎮未能通過省級評審。還有20個鎮的總體規劃未能在3月31日前按時完成,沒能進行評審。
評審中,專家組發現示范鎮規劃中存在5個主要問題:小城鎮性質定位和規模預測不準確,鎮村體系布局不合理,產業發展缺乏可持續理念,不注重地方特色、鎮結構形態雷同,未能按時間要求組織總體規劃編制或修編。
“有的規劃簡單的將城鎮性質定位為縣域次中心,沒有深入分析小城鎮在地區政治、經濟、文化生活中所處的地位和所擔負的主要職能;有的規劃對城鎮人口規模預測過大或過小,沒有進一步研究人口增加的內在動力機制。”該廳在通報中如是說。鎮村布局上,有的山區農業型鎮遷村并點力度過大,不方便農民從事農業生產;有的城郊型鎮新型農村社區布局散、規模小,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配套不經濟。
產業發展上,有的規劃對產業結構、投入產出比、生態環境承載能力等方面的內容研究不到位,可持續發展與生態意識淡??;有的規劃對產業結構升級轉型研究不到位,造成部分小城鎮生態環境質量惡化、可持續發展能力弱。城鎮面貌不注重地方特色,有的規劃簡單套用大中城市的規劃、結構模式,盲目追求截彎取直及與小城鎮尺度不相符合的大尺度道路;有的沒有注意到小城鎮山川水勢、地理地形、歷史文化、特色景觀等方面的內容,造成小城鎮規劃或者與大中城市規劃趨同,或者“千鎮一面”,缺乏地方特色和內涵。
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初定5月份對100個示范鎮規劃建設管理情況考核和示范鎮總體規劃進行評優,結果計入示范鎮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