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生態環境廳組織編制的《湖北省應對氣候變化“十四五”規劃》(以下簡稱《規劃》)正式印發。《規劃》提出,未來城鎮綠色建材應用比例將達到50%、全省城市建成區綠地率達到36%以上。
“十四五”期間,湖北將積極服務和融入新發展格局,堅持生態優先、綠色發展,堅持降碳、減污、擴綠、增長協同推進,為努力建設全國構建新發展格局先行區、推動湖北率先在中部地區實現綠色崛起作出積極貢獻。《規劃》從嚴格控制溫室氣體排放、主動適應氣候變化、推進碳市場建設、拓展試點示范、推進應對氣候變化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等五大任務作出要求。
此次《規劃》特別設置了10個專項工程,全方位推動湖北省產業綠色低碳轉型發展。
其中,在《規劃》提出的嚴格控制溫室氣體排放任務中,設置了5項工程,分別為綠色制造工程、綠色交通示范工程、清潔低碳安全高效能源體系建設工程、公共機構節能示范工程、循環經濟發展工程。要求開展綠色工廠、綠色設計產品、綠色園區和綠色供應鏈創建行動;建成一批綠色生態城鎮、綠色社區、綠色校園、綠色醫院。全省新增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面積1.75億平方米,城鎮新建建筑執行綠色建筑標準比例達到100%,建筑能效水平提高15%,綠色建材應用比例達到50%;開展交通基礎設施綠色化提升改造,完成95個港口碼頭264套岸電樁及配套設施建設,實現長江沿線主要碼頭岸電全覆蓋;以建筑面積10萬平方米及以上的大型商場為重點,引導綠色消費,開展資源循環利用,創建一批綠色商場;實行城鄉生活垃圾強制分類,設區城市基本建成城鄉生活垃圾分類處理系統,縣(市)建成區生活垃圾分類覆蓋率不低于50%;持續推進國土綠化,完成人工造林120萬畝、森林質量提升520萬畝。
其他5項工程分別涵蓋在《規劃》其他四大任務中,為水資源領域適應氣候變化重大工程、氣候適應型城市建設工程、綜合防災減災能力建設工程、碳市場重要平臺建設工程、綠色低碳技術創新工程。提出了全面實施國家節水行動,將全省用水總量控制在367.41億立方米以內,到2025年,使全省城市再生水利用率達到15%以上;增強城市生態系統在涵養水源等方面的功能,全省城市建成區綠地率達到36%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