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對湖南省33個鄉鎮黨委書記和鄉鎮長的調查,研究了鄉村振興中鄉鎮領導干部視角的產業興旺問題,得出如下結論:鄉鎮領導干部認為,產業興旺是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重點,也是難點。他們認為產業有規模、產業有融合、產品有市場、農民有受益是衡量產業興旺的四個標準;通過樣本鄉鎮的分析,發現當前湖南鄉村實現產業興旺的基礎還比較薄弱,產業興旺任重道遠;鄉鎮領導干部對實現產業興旺的一般工作思路是分析自身基礎、堅持規劃引領、典型示范推動、激發群眾參與、落實政府支持;鄉鎮領導干部對于實現產業興旺存在的困惑是實現產業興旺本身的困惑,選擇什么產業的困惑和基層政府如何支持產業興旺的困惑。
面對以上研究得出來的結論,提出如下對策建議:
一是鄉村實現產業興旺必須結合本地實際。發展什么產業,必須與本地的土壤、氣候、環境等自然資源條件相結合。橘生淮南則為橘,生于淮北則為枳,盲目引進和發展外地成功的產業可能面臨水土不服的問題。發展什么產業,必須與本地已有的傳統優勢產業相結合。傳統優勢產業有市場基礎,也符合農民的種植習慣和人力資本積累,與之相結合更容易規?;?,更容易成功。發展什么產業,必須與本地已有的市場體系相結合。農業產業發展不是簡單的種植或養殖這樣的生產問題,而是生產資料供應、生產、加工、銷售等整個產業鏈條和市場體系的問題,如果不顧本地已有的市場體系,完全另起爐灶,那么產業發展的成本會非常高昂,容易失敗。發展什么產業,必須與本地的經濟發展水平相結合。如果在一個經濟發展水平比較低的純農區發展高投入的農業產業,市場、融資和技術等方面都會面臨制約。
二是產業興旺必須以農民為主體,以農民實際受益為最終目標。如果產業興旺了,但農民沒有真正得到利益,那么這種產業興旺也是失敗的。當前有些農村地區出現了外來工商資本主導發展農業產業的苗頭,將農民排斥在產業發展之外,這種實現產業興旺的方式是需要我們警醒的。但現在 從事農業生產的農民以中老年農民為主,規模小,經營分散,這種現實狀況決定了實現產業興旺需要農民的組織化。只有把農民真正組織起來,成立像合作社這樣的經濟組織,才能實現產業的規?;?,才能使農民真正具有市場勢力和抵抗風險的能力;只有把農民真正組織起來,才能實現農業生產的標準化,才能真正提高農產品質量和農產品的市場競爭力。農民的組織化需要當地或返鄉創業的經濟能人引領和牽頭,需要利用與本地契合的鄉規民約、風土人情等組織資源,需要完善組織內部的治理機制,需要當地政府的支持幫助與政策扶持。
三是實現產業興旺必須處理好政府與市場的關系。只有真正對接和適應市場的產業才能實現興旺,市場是實現產業興旺的“試金石”。在實現產業興旺的過程中,應該是政府“搭臺”,讓市場來“唱戲”。政府不能替代市場,更不能直接充當“唱戲”的角色,不然容易出現好心辦壞事的情況。比如,原來有些地方政府直接主導和推動的產業結構調整,最后失敗了,不但勞民傷財,而且嚴重影響了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因此,實現產業興旺需要尊重市場規律,不能搞行政命令,不能搞“一刀切”,更不能通過指標搞考核。政府在實現產業興旺的過程中只能扮演引導者和服務者的角色,做市場不能做或市場做不好的事情。比如:完善水、電、路、氣等產業發展的基礎設施;保護市場主體的產權、公正地解決糾紛、簡化辦事程序等,營造良好的市場環境;提供稅費減免、項目補貼、貸款貼息等政策支持。
四是實現產業興旺需要完善鄉村管理體制和工作機制。“上面千條線,下面一針穿”是鄉鎮工作的真實寫照。鄉村管理體制基本沿襲了原來從上自下的壓力型體制。稅費改革以后鄉鎮政府基本沒有財權。事情多、任務重、壓力大、沒有財權,導致鄉鎮政府很多時候只能扮演被動執行者的角色,既無心也無力為實現產業興旺真正提供良好的服務。因此,上級政府需要給鄉鎮政府“減壓”,減少“一票否決”的工作,減少頻繁的檢查與評比。將從上自下的管理體制改變為從上自下與從下自上相結合的管理體制,使鄉鎮政府能充分反映和應對老百姓的意愿和訴求。改革預算管理體制,將上級財政轉移支付“打包”給鄉鎮,不再實行項目制管理,賦予鄉鎮政府更多的自主權。給鄉鎮干部改善“松綁”,改善他們的待遇和工作環境,提高他們的工作積極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