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現功能復合是新型產業園區的應有之義,并貫徹于緯壹科技城、深圳灣生態科技城等先行案例中。功能復合視角下的新型產業園區規劃需要一定的空間指引,結合前期案例研究,可以從主導產業與功能選擇、空間布局與功能布置、開發管控與設計指引三個方面,對新型產業園區空間規劃進行更加深入的探討,從而回應新型產業園區選擇什么產業與功能、如何在空間上合理布置產業功能、怎樣使開發按預期目的進行這三大主要問題。
1、主導產業與功能選擇
1.1主導產業錨定
新型產業園區的主導產業是其發展的核心,其選擇方式主要有兩種 :一是著眼城市戰略與形象需求,尤其是在啟動階段應選擇符合戰略定位、能夠彰顯形象與發展方向的創新型企業 ;二是立足于當下條件,從優勢門類、明星企業出發,形成產業鏈高度融合的園區產業。
1.2園區功能選擇
新型產業園區的功能配置可歸納為產業研發、生活服務與產業服務等,生活服務功能又可劃分為居住功能與其他生活服務功能。根據相關案例分析,各產業園區間功能空間配比差異較大(見表 2)。概括來說,產業新城和高端人才聚集、對外交流頻繁的產業園區所需居住及生活、產業服務功能占比較大,而產業綜合體、專業產業園往往產業功能占據絕大部分空間。因此,產業園區的功能選擇并沒有普適性的配置標準,而應從園區類型、主導產業、地理位置等處著眼,并從人才吸引層面予以回應。面向這一要求,新型產業園區服務功能清單總結見表 3。各功能間的空間配比受產業類型、地理位置的影響,并按照各城市對于新型產業用地的功能比例規定進行復合。
2、空間布局與功能布置
2.1空間結構與布局方式
對當下有代表性的高新技術產業園進行研究發現,其空間結構可分為環狀布局、格網式布局和其他布局三種類型,其中環狀布局和格網式布局根據生產空間、配套設施和生態空間的不同分布,往往形成 2~4 層不等的圈層。此外,新型產業園區在空間結構上更加重視整體功能的塑造,生產空間與生活空間相互交融而界限模糊,多樣化的辦公場所、休閑場所和交流場所,形成了流動性的空間體驗。
因此,新型產業園區的空間布局可以依指引導向不同,分為“以公共服務為空間結構核心”及“以企業運營鏈為空間結構指引”兩種模式。“以公共服務為空間結構核心”模式旨在以一個或多個服務中心為空間核心,結合不同的產業要求和空間規模形成單核心圈層、多核心聯動、點軸布局和混合布局四種空間結構(見表 4)。而“以企業運營鏈為空間結構指引”模式則以核心企業運營為主線,組織完整的鏈式產業空間結構布局(見圖 1)。兩種空間布局模式相輔相成,從而形成“空間結構—產業結構”的完整耦合系統。

圖 1 以企業運營鏈為依托的園區空間載體

表 4 以公共服務為空間結構核心的新型產業園區空間模式
2.2 單元劃分與功能復合
新型產業園區的功能復合方式主要包括水平復合與垂直復合兩個層面。在水平復合層面,新型產業園區可以 “產業核心—相關服務”為空間主導,以“園區—組團—鄰里”為服務體系,劃分為綜合服務中心、主導產業研發總部、新興產業簇群、生活服務組團、生產服務組團、公寓住宅組團等空間單元(見表 5),并按照上述空間結構進行靈活組織,從而形成職住平衡、產業便利、運營高效、服務設施具有較高可到達性的水平空間。其中,新興產業簇群可以按照其承載功能進行單元化、模塊化建設。

表 5  新型產業園區空間單元及其功能配置
而在垂直復合層面,可以通過底層步行街區與公共空間連接、地下空間利用、中間層露臺與連廊溝通、頂層屋頂花園構建等方式,并結合虛擬空間(包括網絡空間、社會空間)和有形空間(包括公共空間、共享空間等形式),有機聯系商業、交通、生活服務、生產服務等園區功能,創造出立體化、連續化、復合化的空間結構。
3、開發管控與設計指引
3.1土地開發管治
在新型產業園區土地出讓中,應針對其產業特征制定更為適宜的土地利用規制章程與出讓條件,包括容積率、建筑密度、配套建筑比例、可轉讓建筑面積比例等。一般來說,新型產業園區可以將其劃分為新型產業用地(M0等),并提高其用地類型的容積率上限(1.5~6.0),適當拓寬其配套建筑面積允許比例(15  %~30  %)。對于產業綜合體以及信息技術等創新產業園區,可以提高建筑限高要求至 60~100 m,并適當提高 8 %~12 % 的綠化率建議值,從而促進空間結構的多元復合規劃。
對于有些難以確定用地分類或具有較強特殊性的混合地塊,則可以嘗試通過詳細規劃形式,以功能和政策區劃而非用地性質為導向,進行更為靈活的開發建設。與此同時,可以考慮改變原有工業用地集約利用評價指標,在固定資產投入強度、地均稅收等項目上,因產業類型而異引入地均創新型企業、創新型產業增長率、產業鏈耦合度等新指標。
3.2 城市設計引導
在新型產業園區的建設中,需要對空間環境進行更細致的設計。因此,除了容積率等控制手段之外,還應在空間結構規劃中引入城市設計方法,對于慢行空間的聯系、廊道設計指引、建筑表面風貌、屋頂景觀控制、景觀與天空縫隙、地下空間利用等多個方面進行空間落位與圖則標定,從而以宏觀的空間結構指引詳細規劃與建筑設計,構建更為宜人的園區空間。
4、結語
新型產業園區建設對于城市具有重要意義,是城市產業空間的發展方向之一,而以功能復合為導向,對新型產業園區空間規劃與設計進行相應分析與建議,對于營造融合、創新、宜人的新型產業園區有著引領作用。本文通過對空間規劃要素的總結,為新型產業園區空間規劃提出了理論層面的指導策略。需要注意的是,新型產業園區建設具有較強的前沿性與動態性,在規劃中與城市實際結合較為密切。如何因地制宜落實園區空間結構的要求,如何對于各功能互動關系進行空間層面的組織與設計,仍需要進行進一步的研究。(作者:穆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