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辦公廳、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等10部門日前發布通知,第二批城市一刻鐘便民生活圈建設試點開始申報。本次申報原則和條件、流程、內容等仍按照2021年印發的《城市一刻鐘便民生活圈建設試點方案》有關要求執行,各有關部門應于5月30日前報送試點申報地區的方案、附表、地方政策文件等匯編材料,10部門組織專家聯合評審后將擇優確定試點地區名單。
通知要求,各地要進一步提高認識。開展便民生活圈建設試點,是提升城市功能品質、打造宜居宜業環境、滿足便利消費的有力舉措,是解決群眾“急難愁盼”問題、提高人民幸福指數的民心工程,是推動零售、餐飲等困難行業恢復發展的具體行動。要高度重視,多措并舉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統籌社區綜合服務設施與社區商業網點協調發展,促進各類服務設施功能差異互補,內容銜接配套。
搞好摸底調查。堅持問需于民、問計于民,把滿足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需要作為工作目標,按照“缺什么、補什么”的原則,深入社區搞調研,聚焦解決群眾在家門口生活消費的“急難愁盼”問題,補短板、列清單,定項目、謀落實,為科學編制申報方案打好基礎。要深入基層摸排情況,真正把有代表性、典型性的城市和生活圈推薦上來,堅持“一圈一策”,確保便民生活圈建設“接地氣”。
科學制定方案。重點圍繞科學優化布局、補齊設施短板、豐富商業業態、壯大市場主體、創新服務能力、引導規范經營等重點任務,探索政策創新、制度創新、管理創新、模式創新的方法和路徑。申報方案應做到思路清晰、目標量化、任務明確、項目具體、數據真實、政策務實、特色突出、圖文結合,確保方案可落地可實施可考核。
《城市一刻鐘便民生活圈建設試點方案》申報原則和條件、流程、內容
一、試點工作目標
“十四五”時期,在全國選擇條件成熟的城市開展便民生活圈試點,指導建設一批布局合理、業態齊全、功能完善、智慧便捷、規范有序、服務優質、商居和諧的便民生活圈,通過全國推廣經驗,構建便民生活圈、打造便民服務鏈、提升民生幸福度,切實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試點城市申報原則和條件
(一)政府重視,積極性高,發展基礎好,實施方案科學。
(二)推動深化管理體制改革、優化營商環境,已落實財稅、信貸、就業等支持政策。
(三)前期已開展便民生活圈或社區商業相關工作,出臺有配套支持政策,取得成熟經驗和階段性成效的城市;實行“市長(區長)負責制”的城市;已納入省級試點的城市等,將優先納入全國性試點。
三、申報流程和時限
申報流程:城市是試點申報主體,實施方案等申報資料由城市人民政府蓋章后,上報至省級商務主管部門;省級商務主管部門是推薦主體,商有關部門同意后,由省級商務主管部門蓋章上報至商務部,商務部(流通發展司)、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建筑節能與科技司)會同有關部門負責試點具體工作。
“十四五”時期,省、自治區每年推薦不超過 2 個城市(省會、地級),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每年推薦不超過 2 個區或師;計劃單列市政府可直接申報。
四、試點內容要求
按照《關于推進城市一刻鐘便民生活圈建設的意見》要求,以城市為試點實施主體,重點圍繞科學優化布局、補齊設施短板、豐富商業業態、壯大市場主體、創新服務能力、引導規范經營等開展試點,探索并推廣在政策創新、制度創新、管理創新、模式創新等方面的經驗,逐步擴大便民生活圈覆蓋范圍。
試點城市應結合本地實際,科學制定實施方案,做到思路清晰、目標量化、任務具體、數據真實、措施有效、特色突出、圖文結合。城市申報方案思路應體現“兩年試點、三年推廣”,方案內容應包括:發展現狀和問題,工作思路,逐年工作目標(每年地級城市及直轄市的區至少 5 個生活圈、省會及計劃單列市至少 10 個生活圈,并列出覆蓋不同類型便民生活圈的名單),主要任務,保障措施,責任分工,試點項目進度安排表。方案、附表、地方政策文件等材料,請一并上報。
五、工作職責分工
(一)國家層面
商務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工作統籌、宏觀指導、政策研究,每年選取不同類型的城市開展試點,在政策創新、制度創新、管理創新、模式創新等方面進行探索,總結推廣成熟可復制的經驗做法;委托各省級商務、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分批對試點城市整體情況進行評估,并抽查評估結果,以適當方式在一定范圍內公布。
(二)地方層面
省級商務、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負責業務指導和跟蹤督促,協調支持政策,推薦全國性試點城市,探索開展省級試點,對承擔全國性和省級試點的城市完成任務整體情況進行分批評估,并在全省范圍內及時總結推廣經驗。城市是試點實施主體,實行市長(區長)負責制;城市商務、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組織試點,因城施策、因地制宜,靈活采用網絡問卷、座談會、現場調研等方式,問需于民、問計于民、問政于民,摸清現狀和問題,理清工作思路,編制城市便民生活圈建設專項規劃,制定實施方案、支持政策,按照問題導向、目標導向加強項目管理和驗收;建立工作考核和獎勵機制,調動區、街道各級工作積極性,做到與民生保障相結合、與消費升級相結合、與發展新模式新業態相結合、與暢通國民經濟微循環相結合,通過“兩年試點、三年推廣”,確保取得扎實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