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州市深化新一輪工業園區標準化建設實施方案》印發,福州市將實施4大行動,共計11項重點任務。
方案明確,工作目標為:到2027年,全市省級及以上園區工業營業收入總額達8200億元,各園區主導產業規模以上工業營業收入占園區規模以上工業總營業收入比重為70%以上;全市新開工建設項目載體1000萬平方米,園區新改擴建的標準廠房和配套設施類項目容積率不低于2.0;全市省級及以上園區內國家高新技術企業數量占全市總量比重達65%,新改擴建產業類項目畝均稅收在現有基礎上增長50%。
實施產業集聚行動。加強鏈主企業引領,分批次開展鏈主企業遴選申報。到2027年,全市培育鏈主企業50家,鏈主企業年產值(營收)總額超3000億元;培育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達1000家、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達90家。引導園區外零散、低效工業企業向園區騰挪集聚,鼓勵出臺降租金、建平臺等入園進區政策。
實施集約發展行動。完善空間規劃,落實每個園區不超過3個主導產業要求,編制或修編園區空間規劃、產業規劃并開展規劃環評。鼓勵縣區、園區制定低效工業用地認定標準和清理處置工作機制,到2027年全市盤活低效工業用地1萬畝。
實施承載力提升行動。支持采取彈性年期出讓、先租后讓、長期租賃等方式供應工業用地。探索單宗用地以工業為主,兼容倉儲、物流等混合用途。有序推進園區工業用地“標準地”改革。推動共享配套設施、公共服務平臺、保障性租賃住房、智慧園區等建設,加快產業園區向產業社區轉型。園區基礎設施配套建設新增貸款利息,由市級財政給予50%貼息,貼息期限不超過1年,單個園區項目最高不超過400萬元,已享受省技改融資貸款貼息支持的園區項目,扣除省級支持額度,可享受市級園區基礎設施配套建設融資貸款額度。
實施機制創新行動。優化運營模式,做強做大園區運營平臺公司,引進優質第三方服務機構,支持鏈主企業、國有企業等參與園區投資建設。引培優勢園區招商運營主體,著力引進一批高質量發展項目,力爭除山區縣(閩清、永泰)外的省級及以上園區每年新簽約2個以上重大產業項目,全市園區每年新簽約產業項目合同投資1000億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