園區的建設和管理又是十分復雜的問題。一方面,由于園區內設項目較多,會產生不同項目環境影響疊加的問題,僅靠單一項目高標準建設是無法解決的,需要園區整體高標準建設。另一方面,不同項目之間又可以產生協同效應,園區內各項目工藝路線的優化可以實現園區內物質流和能量流的梯級利用,提高整體的減量化和資源化效果。根據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法的規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對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建議新規劃固體廢物綜合處理產業園由生態環境部門主導建設,以統籌各類固體廢物的處理處置,最大化實現固體廢物集中處置的集群效益。下面跟隨中機院小編一起來看看對于固體廢物綜合處理產業園環境管理有哪些策略:
1、規劃先行,優化選址和分區布局
(1)盡早開展園區規劃。將園區選址和土地納入城市總體規劃、環衛專項規劃或區域控制性詳規。
(2)同步推進規劃環評,優化選址。根據固體廢物處理項目的污染控制標準,選址應當符合生態環境保護要求,并合理確定與常住居民居住場所、農用地、地表水體以及其他敏感對象之間的位置關系,預留足夠的環境防護距離。
(3)設置合理的核心區、防護區和緩沖區等功能分區。根據垃圾焚燒等項目有關政策要求,項目控制區域應分為核心區、防護區和緩沖區。將生活垃圾、危險廢物等影響相對較大的項目的設置在核心區內,并在核心區周圍布置相關的上下游產業鏈關系的企業設施。在緩沖區內可布置辦公區、研發區和物流區等。
2、科學確定服務范圍和功能定位,設置協同處置能力
(1)科學確定園區服務范圍和功能定位,預留足夠處理容量。規劃應站在更高的視角,減少地區限制,深化區域共享機制,合理確定服務范圍。應結合當地社會經濟發展水平、產業結構和發展趨勢,科學定位園區的類型是綜合性或是專業性。根據區域固體廢物現狀和未來的產生量及處理處置能力缺口確定處理處置容量,并預留足夠的安全余量。
(2)對擬設置項目進行分級管控。對于固體廢物焚燒或填埋處置等園區化必要性高且落地難度大的項目應作為優先建設的一級項目,對于焚燒灰渣和危險廢物綜合利用、病死畜禽和有機垃圾處理等園區化必要性高且落地難度中等的項目應作為后續建設的二級項目,對于再生資源利用、建筑垃圾利用、無價廢物處置等園區化必要性相對較小的項目,作為最后建設的三級項目。園區規模應與區域需求相匹配,而應急協同處置能力的設置則是多種固體廢物安全處置的兜底保障。
(3)對核心功能設置開展協同處置設計。例如,對生活垃圾焚燒設施預留對醫療廢物、市政污泥、無價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的協同處置設計,對危險廢物焚燒設施預留對醫療廢物的協同處置設計,對填埋設施預留飛灰、預處理后的醫療廢物的填埋專區。
3、優化工藝路線,提高綜合利用率,降低填埋量
(1)對園區物流平衡進行優化設計,降低最終填埋量。優化工藝路線設計,對各類固體廢物從無害化、資源化的角度開展減量化預處理,采取分選、降低含水率等減量化措施,確保僅對無法綜合利用和焚燒處置的剩余固體廢物進行填埋,避免過快消耗寶貴的填埋庫容。
(2)提高綜合利用水平。對可以綜合利用的部分固體廢物(如有機垃圾、市政污泥、垃圾焚燒爐渣)開展資源化綜合利用。
(3)促進固體廢物園區內梯級處理處置。完善各項目的上下游產業鏈,設置配套的各類固體廢物焚燒產生的爐渣和飛灰處理設施、餐廚垃圾厭氧消化廢沼渣處理設施、廢水處理產生的廢結晶鹽綜合利用設施,減少次生固體廢物園區外委托處置率。
4、對標先進水平建設,優化設計配套的污染集中治理設施
(1)入園項目應對標國內或國外先進水平進行建設。入園項目的集群設置避免了單個項目因鄰避效應無法落地的風險,節約出來的這種風險成本可以投入到入園項目的高標準建設中。因此,要求入園項目必須高標準進行建設。
(2)入園項目應制定相對統一的污染控制標準。無論是焚燒煙氣排放標準、惡臭排放標準、廢水排放標準等,均需制定園區統一的排放標準,各項目在此基礎上根據項目自身特性進行適當調整,這樣有利于達到共同的污染控制目標。
(3)配套設置廢水、次生固體廢物集中治理設施。對于滲濾液及其他廢水、廢水處理污泥、結晶鹽等污染物,應配套相應的治理設施,并合理規劃處理容量,預留足夠的安全余量。
5、加強園內管理,采用信息化手段提高物流全過程管控和環境風險防范水平
(1)園區設置統一的管理機構。統一的管理機構對園區項目的生產活動、物流運輸、污染治理和風險防控進行日常巡查和監管,實現園區的整體環境管控。
(2)采用信息化手段打造固體廢物的物流全過程管控平臺。對于園區內的項目建設、基地運營、物質流向進行全過程信息化管控。
(3)制定園區整體的環境風險管控體系。制定統一的環境跟蹤監測制度,加強園區污染溯源管理,由園區管理機構統籌園區整體的環境風險防范措施和環境風險應急預案,加強預警和演練管理。
6、加強“鄰利”共融措施,提高社區公眾參與水平
(1)建立基地與周邊環境和諧共融發展模式。參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無廢城市”建設試點工作方案的通知》和《關于推進資源循環利用基地建設的指導意見》等文件的要求,對園區進行去工業化設計,打造生態型、公園型資源循環利用基地。
(2)建立信息公開制度。通過電視、廣播、網絡等平臺以及在廠區周邊顯著位置設置顯示屏等方式,及時發布各項目運營情況,參照垃圾焚燒設施的管理要求全面實施“裝、樹、聯”。
(3)提高社區公眾參與程度。組織成立由周邊居民代表、有關專家等各方共同組成的監督委員會,共同對園區進行社會監管,主動爭取社區公眾信任,將“鄰避”效應變為“鄰利”效應。